「最美魚販」遭爆星國賣淫 怒告AV導演圤智雨結果曝光
劉心語擁「最美魚販」的封號。(圖/取材自劉心語臉書)
本名劉芃秀的劉心語,被稱爲「最美魚販」,2019年遭週刊爆料她到新加坡酒店上班,影射她賣淫,劉主張,她的經紀人圤智雨,本名郭震宇,因契約糾紛狹怨報復,向週刊爆料,並以損害名譽爲由求償50萬,但士林地院民事庭,以無法證明郭向週刊爆料,判決「最美魚販」敗訴。
劉起訴稱,沒有到新加坡花場SuperAngels坐檯,也沒有教唆他人毆打經紀人、整形,但郭卻向週刊爆料「正妹網紅惹腥,週薪20萬最美魚販爆星國酒店打工」、「最美魚販戀情曝光,經紀人遭打裂手骨」、「最美魚販以前長這樣等」3則報導,影射她從事性交易,對經紀人忘恩負義等暴力負面觀感,導致她名譽受損,依損害賠償求償50萬。
經紀人郭震宇辯稱,週刊人員在報導前有來電詢問,他以經紀人身分表示不予迴應,並沒有侵害她的名譽。
證人出庭證稱,郭男曾告訴她,劉女的新聞都是由他操作,但並沒有具體說是哪一則,劉也沒有跟郭確認,聯想到負面報導都是郭操作,但判決指出,難以證明該篇報導是郭爆料的。另外,劉也說,有關新加坡花場的事情,像是劉聘用的網路宣傳人員、藝人雪碧都知情,劉女沒有舉證只有郭持有照片,無法特定週刊報導不實,駁回劉女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