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詐67萬補助 北市萬華前孝德里長貪污判7年半

臺北萬華區孝德里里長遊堯堂被控浮報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詐領67萬補助金,臺北地院今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遊7年6月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萬華區孝德里前里長遊堯堂及其妻子徐詠芬,被控浮報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詐領政府補助金67萬餘元。臺北地院審結,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遊7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沒收犯罪所得,另判徐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臺北市政府訂有「臺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辦法」,每月補助上限3萬元,遊堯堂2007年當選孝德里長,2018年卸任,以每月2萬2000元租用里民活動場所房屋,卻爲了領取上限3萬元金額,與妻子徐詠芬共謀虛報租金,11年間詐領67萬5000餘元。

遊氏夫婦否認犯罪,辯稱每年除了開出12張金額2萬2000元的支票房東,還另支付6萬元現金給房東,但房東證稱從未收過現金,檢察官因此不採信夫婦倆辯詞,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