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被查,3人被處分

2025年2月22日,截至20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受權發佈信息:1人被查,3人被處分。

審查調查

·湖南省常德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易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湖南省常德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易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黨紀政務處分

·原大連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原飛被開除黨籍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遼寧省大連市監委對原大連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原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原飛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律意識缺失,漠視法律底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錄用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爲家人經營活動謀利,低價購買房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原飛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原飛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遼寧省大連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原飛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交通銀行天津市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宏偉被開除黨籍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銀行紀檢監察組、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銀行紀檢監察組、天津市紀委監委對交通銀行天津市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宏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宏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娛樂活動,長期亦官亦商,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並獲取大額回報;違反組織紀律,在職工錄用中利用職務上的影響違規爲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資金借貸;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原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和近親屬的職務影響力,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郭宏偉作爲黨員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罔顧黨紀國法,其行爲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交通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郭宏偉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天津市監委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廣東省珠海市政協原副主席潘明被取消相應退休待遇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監委對珠海市政協原副主席、民革珠海市委會原主委潘明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潘明違反組織要求,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要求,違規收受禮金;公器私用,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用地手續審批、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潘明行爲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取消相應退休待遇處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