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陝西高考報名條件
(一)申請在陝報名參加高考者,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4.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陝連續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年開始,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註冊學籍、連續就讀3年,按規定完成學業並可獲得陝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普通高中畢業學生還應有全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二)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在我省報名: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三)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同等學力人員報名參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必須常住戶籍在陝西,且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陝西。報名前本人寫出同等學力書面說明,戶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覈並出具意見,公安部門出具戶籍審覈意見後,由戶籍所在縣(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其報名申請。
(四)隨外出務工父親或母親在外省就讀,不符合就讀省份高考報名條件,且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初次戶口登記並常住戶籍在陝西的,考生就讀學校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出具不能在當地高考的證明後,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高考。
(五)本人隨其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常住戶籍至我省,並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轉入我省,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六)考生戶籍符合報名條件,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因故經批准休學,但休學期間仍保留學籍,復學後取得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完整學籍的,可申請報名參加高考。
(七)在我國定居的外國僑民報名,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規定,並須持有陝西省公安廳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