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移工騎電動單車到夜市偷充電遭求償6萬 法官判賠2元

6名印尼籍移工騎電動單車經過高雄凱旋夜市發現沒電,竟偷用夜市插座充電,夜市管理員發現後怒告竊盜並求償6萬元。高雄地院審酌6人僅使用1度多的電,最後僅判賠2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非當事人車輛)

6名印尼籍移工騎電動單車經過高雄凱旋夜市發現沒電,竟偷用夜市插座充電,夜市管理員發現後怒告竊盜並求償6萬元。高雄地院審酌6人僅使用1度多的電,最後僅判賠2元,可上訴。

2021年12月26日中午12點多,印尼籍移工AIPIK、RASTO、SAKRONI、RIDIN、MARTONO、MUHAMMAD ABDUL AJIS 6人騎乘電動自行車經過凱旋夜市,因電力不足,發現現場有插座,竟拿出充電器、偷偷充電30分鐘至1小時不等,被許姓管理員發現,當場報警逮人,同時對6人提告求償6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艾比等人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們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竊電時間僅約半小時至1小時,價值微薄,依竊盜罪各判6人罰金3000元,可易服勞役,由於犯罪情節輕微,法官認無驅逐出境之必要。

民事部分,高雄簡易庭認爲,6人連續充電1小時所消耗的電量約爲1度,當時的流動電費爲每度1.39元,從他們充電時間、充電器210瓦特的規格來計算,夜市被竊電的損失僅2元,最後判6人僅須賠償2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