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批體育場外借政治活動 南市府:辦法沒規定不行
▲蔡英文總統在新營體育館對民進黨參選人授旗,被國民黨臺南市議員蔡育輝指控違反運動場地不外借政治性活動原則。(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蔡英文總統8月5日上午,在臺南市新營體育館對民進黨參選人授旗,國民黨臺南市議員蔡育輝指控市府違背運動場地不外借政治活動原則,市府涉嫌違法瀆職,臺南市教育局發言人蔣銘娟指出,市府系依「臺南市體育處運動場地申請使用管理辦法」借用,並無將「不外借政治活動」明確入法。
據瞭解,蔡育輝指控105月1月3日在新營要辦競選總統造勢大會,市府違反政治性活動,運動場地不外借原則,違法借給民進黨。蔡英文總統過去借用新營體育場228公園場地,嚴重毀損草皮與地面平整,竟未出資修護恢復原狀,連一句道歉也沒有。8月5日借用新營體育館,未依程序於30天內提出申請,也未審覈大型造勢活動人數,在該場域疏散公共安全問題,涉違犯公訴罪的公共安全罪嫌,檢調應主動發起調查。
針對市議員蔡育輝反映107年8月5日將新營體育館借予民主進步黨辦理活動一事,臺南市體育處表示系依「臺南市體育處運動場地申請使用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並於活動前依收費標準繳納場地使用費及使用保證金。體育處再表示,新營體育園區曾借予辦理各種活動,本次非首例,主辦單位於活動舉辦完畢後,經臺南市體育處確認場地已完成復原後,始得退還保證金。
臺南市教育局發言人蔣銘娟指出,「臺南市體育處運動場地申請使用管理辦法」中,體育館之借用用途有分體育類與非體育類,以往均有依據申請而借用情況,並無將政治性活動不能外借明確納入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