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雙屍案媽媽嘴咖啡店判賠368萬 提再審遭駁確定

謝依涵,呂炳宏等,須連帶賠償死者家屬。(合成圖記者楊佩琪林煒傑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犯下八里雙屍命案媽媽咖啡店長謝依涵,逃過死刑獲得無期徒刑定讞。死者家屬起訴,要求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與另外2股東連帶賠償,最高法院日前判決呂炳宏等3人須賠償368確定。呂炳宏等人提出再審,高等法院駁回,案經上訴,最高法院31日再度駁回,呂炳宏等3人確定要付錢賠償。

本案發生於2013年富商陳進福(79歲)與實踐大學副教授張翠萍(57歲)夫婦失蹤,當年2月底、3月初,新北市八里紅樹林地區出現2具浮屍,確認爲2夫婦遭殺害後的屍體檢警單位進行調查,鎖定八里當地著名咖啡店「媽媽嘴」店長謝依涵,涉有重嫌。經發動偵查行動逮捕後,謝女多次更改供詞,媽媽嘴的老闆呂炳宏、歐姓股東、鍾姓友人都被捲入。儘管疑點重重,檢方最後仍認定謝依涵一人所爲,2013年4月間對她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期間,謝依涵一審、二審、更一審3度遭判處死刑,高院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去年4月間駁回上訴,謝依涵逃過死刑,無期徒刑定讞。而死者家屬以謝依涵、呂炳宏與2名股東爲被告,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連帶賠償。

其中死者張翠萍家屬求償部分,一二審均依照民法188條第一項本文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爲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認定呂炳宏等3人需負擔「僱用人」連帶責任,判決呂等3人與謝依涵連帶賠償368萬餘元。這部分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去年6月間駁回上訴確定,呂炳宏被網友封爲「史上最衰僱主」。

呂炳宏等人針對確定賠償判決提出再審,高等法院駁回後,呂等人再上訴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認爲4人所提並非新事實、新證據,無從動搖原本確定判決之基礎,因此31日駁回上訴,呂炳宏等4人確定要賠償。

除本案外,死者陳進福的2個兒子也起訴求償,一二審均判決呂炳宏、謝依涵、媽媽嘴企業社等,須連帶賠償631萬餘元。但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目前由高院更一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