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狼子張瑋返臺報到 北院限制出境
統促黨總裁張安樂、張瑋父子被控違反《銀行法》等案,臺北地方法院去年12月27日開庭時,法官諭令請假的張瑋必須在今年1月15日之前自行到庭否則將拘提,張瑋13日到北院報到,法官開臨時庭後,諭令他限制出境。
去年12月27日北院開庭時,張瑋的律師出示大陸地區的公證書及醫療診斷證明,同時提出張瑋腳踝打石膏、坐輪椅的照片,向法院以腳踝扭傷的理由請假。
不過,法官對律師的請假理由不以爲然,當庭拍着胸脯表示,志玲姐姐當初受傷那麼重都可以搭飛機,北院有很多癌症的、化療的、坐輪椅的當事人都想盡辦法出庭,北院的無障礙設施完善,腳踝關節扭傷並不是無法到庭的原因,北院其他當事人坐着輪椅都能出庭,而且出庭只是「討論案情」,並不是激烈運動,沒有不到庭的理由。
法官更對律師諭知,張瑋必須提出診斷證明,證明確實因診斷的疾病而有不能到庭或搭機,相關的醫療證明,法院可以送請客觀的醫療機關鑑定證明是否可信。同時,張瑋必須在明年1月15日前自行到北院報到,否則就視爲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拘提,甚至發佈通緝。
張瑋提前返臺,13日向北院報到,法官開庭後,諭令張瑋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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