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明確IPO“創新性”指標,對是否符合板塊定位嚴格把關
繼科創板明確“硬科技”屬性指標、創業板明確“三創四新”指標之後,北交所也對創新性指標給出量化標準。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在最近一期發行上市審覈動態中,北交所對擬IPO企業的創新特徵作出多項規定,涉及創新性量化指標、創新特徵信息披露等。
其中,對於擬IPO企業的創新性量化指標,北交所劃定具體標準——研發強度較高,最近三年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比例在 3%以上;或者研發投入金額較大,最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金額在1000 萬元以上;或者研發投入增長較快,最近三年研發投入複合增長率達到 10%以上,最近一年研發投入金額達到 1500萬元以上。
北交所表示,申報在該所發行上市的企業,“應當具備基本的創新投入或產出,充分披露其創新特徵,結合客觀依據論證是否通過技術創新、產品創新、模式創新及轉型升級等創新方式,增強核心競爭力,促進業績增長,提升抗風險能力”。
保薦機構在推薦企業申報北交所發行上市時,應當充分評估企業是否符合基本要求之一。
“對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企業,北交所審覈機構將通過強化問詢審覈、徵詢行業諮詢委或主管部門意見等方式,就相關企業是否符合北交所定位進行嚴格把關,結合各方因素認定其是否符合北交所定位。”該所提到。
與此同時,北交所在上述文件中,還對擬IPO企業的創新特徵相關信息披露、申報企業論證自身創新特徵注意事項等作出解答。
記者從業內獲取的文件顯示,對於創新性量化指標,北交所要求,發行人申報在北交所發行上市的,原則上應當滿足三項要求之一。
一是通過持續開展研發投入,維持創新能力和競爭優勢。主要表現爲資金、人力等資源投入,具體如:研發強度較高,最近三年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比例在 3%以上;或者研發投入金額較大,最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金額在1000 萬元以上;或者研發投入增長較快,最近三年研發投入複合增長率達到 10%以上,最近一年研發投入金額達到1500 萬元以上。
此外,企業在研發人力資源方面應有相應體現,具體來看,最近一年研發人員佔員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 10%,或者研發人員不少於 10 人。
二是通過獨立或合作研發形成知識產權成果並應用於公司主營業務。具體來看,通常擁有Ⅰ類知識產權 3 項以上或軟件著作權 50 項以上。
三是積極參與標準研究制定並形成一定成果,通常參與制定過 2 項以上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同時,對於如何有針對性地進行創新特徵相關信息披露,北交所明確,發行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中充分、客觀、準確地披露其創新特徵,說明在技術水平、產品關鍵性能指標、業務模式競爭力等方面與主要競爭對手的比較情況。
從過往實踐來看,一般涉及五方面:一是創新投入方面,包括前期持續研發投入情況,如研發支出、研發人員、研發設備、研發模式、科研激勵機制、參與或承擔省部級以上科技專項課題情況等。
二是創新產出方面,包括獨立或合作研發形成的知識產權,核心技術及產業化情況等。
三是創新認可方面,包括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產品在國內或國際市場佔有率,與國內或國際知名企業建立穩定合作關係,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項或資質認定等。
四是在研發設計、採購、生產與銷售等環節藉助技術突破、模式創新催生出新業態新模式的具體情況、盈利前景以及競爭優勢等。
五是發行人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或新設備、新方法對傳統產業進行改造升級的,還應當披露其在提升產品質量、產業鏈升級、降本增效,以及推動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等方面形成的競爭優勢情況。
此外,北交所還提到,申報企業在論證自身創新特徵時,應結合技術、產品、模式等方面的創新,以及轉型升級情況,進行論證。
據北交所數據,截至今年6月底,北交所上市公司249 家,其中高新技術企業佔比 92.37%,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佔比 48.19%;最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3174.67 萬元,最近三年平均研發強度(剔除未盈利企業)爲 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