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1.9億爭議款 北市再槓文化部
臺北市長蔣萬安(左起)5日出席市政總質詢,與副市長李四川、文化局長蔡詩萍及法務局長連堂凱回答臺北流行音樂中心爭議款問題。(鄭任南攝)
臺北市政府墊付臺北流行音樂中心1.9億元工程爭議款,以避免每月80萬元利息不斷累加。北市議員汪志冰5日指出,文化部委託北市建造北流,本應支付因變更設計及增項等產生的服務費,現在卻耍流氓拒付,若北市真的代墊爭議款,這筆錢絕對要不回來。市長蔣萬安則表示,會再函文要求文化部付款,若1個月內無迴應,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
北流興建期間歷經變更設計及增加項目,導致須向負責設計、監造管理的廠商支付1.9億元服務費,汪志冰昨於市政總質詢指出,北流2021年竣工後,市府函文給文化部撥付短絀的2.2億元,當時文化部函覆表示,相關履約爭議協調應由北市府代辦,並詢問相關管理、監造、設計費是否經過調解,同時表示會評估爭取經費撥付。
不過,汪志冰表示,市府與廠商協調後,同意將爭議款降爲1.9億元,但自2022年至今,市府曾8次函文、兩度派人拜訪文化部長,希望文化部撥付經費,期間文化部僅函覆市府4次,更在今年7月函覆表示,將不再另編經費支應,根本是流氓、擺爛行爲,若市府先付了1.9億元,後續想再要求文化部撥付經費一定難如登天。
副市長李四川說,工程因變更設計、延期等原因衍生的費用是依照契約中的比例計算而得,也的確應由委託單位文化部負責支付。
蔣萬安承諾,會再要求北市文化局函文要求文化部撥付款項,若1個月內仍未收到迴應,會與北市法務局研究後續可採取的行動。
文化部則表示,已多次對外說明,整體計劃經費依協議書規定,於覈定60億元預算內執行,文化部既已撥付,依法行政不宜落入情緒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