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今年職場霸凌申訴案僅開罰5件 議員批執法震懾力不足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曾獻瑩批,北市職場霸凌申訴案今年受理634件,卻僅裁罰5件,直言裁罰案例偏低,執法震懾力不足。(溫予菱攝)

臺北市近3年職場霸凌申訴案件總數破千件,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曾獻瑩表示,申訴案逐年攀升,類型涵蓋言語衝突、肢體衝突、態度不友善及排班或獎金爭議等問題,不過,今年受理申訴案634件,卻僅有5件移送,直言裁罰案例偏低,執法震懾力不足。臺北市勞動局說明,除配合勞動部修法,也會加強對僱主的輔導。

根據勞動局數據顯示,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受理職場霸凌案件數, 2022年有270件,其中市府所屬的機關的案件數有12件,共裁罰6件;去年有545件,市府機關有20件,共裁罰6件;今年截至11月底,共受理634件,市府機關則有10件,共裁罰5件。

曾獻瑩說明,現行法律對職場霸凌缺乏明確定義,相關案件多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中「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處理,接獲申訴後不是針對個案事實調查,而是透過勞檢確認僱主是否依規完成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表、辦理教育訓練等預防措施。

曾獻瑩表示,申訴案件逐年攀升,但勞檢處要求僱主限期改善,未改善者才移送裁罰,最高罰款僅15萬元,並指出今年634件申訴案中僅5件移送,裁罰比例過低,執法震懾力根本不足,僱主多數僅在壓力下被動改善。

他呼籲,應推動職場霸凌的法律明確化,並建立定期審查及抽查機制,強化執法透明度與監督,確保風險評估與教育訓練真正落實,保障勞工權益及職場安全。

民衆黨臺北市議員陳宥丞建議,北市府向中央提出明確定義職場霸凌的相關法規且全國統一,避免臺北市的勞工在新北市不叫霸凌,回到臺北市就變成霸凌的情況。

勞動局說明,勞檢處接獲職場霸凌申訴後,會根據法定程序進行勞動檢查並要求僱主限期改善,若未能符合規範才依法裁罰,並解釋今年移送裁罰的5件案件中,皆屬於僱主未妥善執行改善的情形,也強調執法的目的在於促進僱主改善工作環境,裁罰並非唯一手段。

勞動局表示,爲提升職場安全與勞工權益保障,建構友善職場,將積極檢討現行執行機制,包含加強對僱主的輔導與教育,並配合勞動部進行中的修法規畫,期望在明確界定職場霸凌行爲及責任後,建立更具透明性與監督力的稽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