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旅館公會內鬨/向社會局反應遭惡意流會無效 前理事長控被設計罷免
臺北商旅董事長劉季強控訴,自己擔任理事長時遭到惡搞。(圖/王永泰攝)
臺北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近期傳出理事長鬧雙胞新聞,第15屆理事長、臺北商旅董事長劉季強向本刊控訴,公會成員近年大量流失,形同四分五裂;同時,他也控訴今年甫當選第16屆理事長的韋建華在15屆時出招不斷,導致他喪失理事長資格,出面控訴不只爲爭一口氣,也希望臺北市政府能正視公會爭議。
劉季強說,自己長期擔任公會常務理事,早期都因爲工作爲重,所以沒有意願接手理事長。他說,直至前理事長兩任屆滿後,當時會內部分成員邀約,並承諾他只要出席部分會議,且將協助辦理會務等條件下,他才最終答應做一任。
劉季強表示,由於自己在上海還有旅館業務怕太忙錄,當選理事長後,特別找了一組新團隊,包括新的財務人員和秘書長進駐公會,但沒想到一開始就發現交接的帳本和現金流不符,「當時我說這不能簽收,會有問題的,差額必須先補齊」。他說,從這時候開始就惹得公會內部分人不開心,後續引發許多紛爭。
查帳事件之後,劉季強指出,作爲理事長要召開會議,卻有人持續從中作梗,導致多次流會,自己曾在2018年6月20日、8月17日和8月23日,依法召集會議卻不斷「被流會」。他說,然而當把這些爭議告知臺北市社會局,希望能將故意不開會的人視同解職,好讓候補理事接手促成開會時,卻無法獲得積極迴應。
劉季強不滿地說,自己多次依法召開會議卻無法成會後,公會內成員卻向社會局「舉發」他沒有開會,社會局竟因此配合警告,並指定人選主持理事會,接着有人發起罷免,讓他喪失理事長資格,而理由就是他沒有開會。
對此,劉季強表示,社會局不管這中間爭議,只以結果是否成會來判斷他有沒有盡到理事長職責,但現在地方和高等法院在部分民事訴訟上判他贏。他說,法院在相關論述認爲只要有召集意願和實質動作,就代表有履行義務,無奈現在就差最高法院結果還沒出爐,所以無法向社會局再做主張。
臺北商旅董事長劉季強與旅館公會的訴訟,在地院和高院民事訴訟都獲勝。(圖/王永泰攝)
劉季強說,「現在叫我做理事長,我也不想做,但爲了一口氣,一定要爭個公道」。他表示,除了不斷「被流會」外,自己遇到的怪事不斷,而且在他尚未被罷免前,就被公會成員阻擾他進辦公室;甚至在2018年7月時,公會突然主動退他會費,最後只好請秘書匯回去。
劉季強沉痛地表示,「整件事就是騙我上去選,選上之後又把我弄掉」。現在的他只能期盼,希望最高法院民事判決可以儘快下來,不然公會現在已經四分五裂,在疫情之下,對整個產業和公會不是好事,也期盼臺北市長柯文哲能夠重視相關問題。
更多 CTWANT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