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悲歌 殺死久病親人 法官減刑還是要入獄

身著白色外套陳姓男子殺死女兒,他在家人陪同下出庭應訊。(本報資料照片

殺害直系血親殺人重罪,就算法官同情,以自首及情堪憫恕減2次刑,還是無法免除牢獄之刑須入監老父悶死腦性麻痹女兒,及拿鐵榔頭殺死久病夫,各被判刑2年6月及2年8月,在現有的刑事法規之下,一旦判刑定讞,仍須入獄。

新北市78歲的陳姓男子照顧重度腦性麻痹女兒50年,去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無法帶牙痛的女兒就診,陳男不忍女兒受苦用棉被悶死她,臺北地院將他輕判2年6月,他提上訴,臺灣高等法院開庭時,他的律師精神抗辯求輕判。

陳男的女兒出生時就患有先天性重度腦性麻痹,無法言語、自行進食、行動,必須長期臥牀,往返醫院就診非常困難,又長期未獲主管機關提供相關的照顧需求與服務,其生活起居均仰賴陳男及其母親照顧。

去年2月間,陳男有意將女兒但因當時新冠肺炎疫情嚴重,無法送醫就診,陳男聽見女兒牙痛不適的呻吟後,思及她長期臥牀、爲病所苦,止痛藥已無法緩解疼痛情形下,於是用棉被掩住她口鼻悶死她。

北院考量陳男因女兒疼痛長期無法獲得緩解,又因新冠肺炎疫情無法帶她前往醫院就診,在備感焦慮、壓力情況下,認爲讓女兒死亡可得到解脫,考量他自首並坦承犯行,且犯行引起社會上一般人的同情,2次減刑後輕判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