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者保護法多數條文保留待協商 吳宗憲爲1事嗆法務部消極怠惰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7日)早在司法法制委員會擔任召委主持會議,繼續審查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等相關草案。(陳薏雲攝)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7日)在司法法制委員會擔任召委主持會議,繼續審查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等相關草案。經過一整天的審查,僅有兩條文通過,其餘揭弊者定義、揭弊者保護、保密方式等皆予以保留待協商。至於法務部相關版本部分,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法務部擬草案已送至行政院審議,但行政院何時覈定,要尊重行政院。
司法法制委員會今用一整天審查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等相關草案,從上午大體討論,在場立委皆在討論是否要將私部門納入。吳宗憲原先主張要將私部門納入揭弊者保護法,也暫時退讓,提出修正動議。
吳宗憲指出,他的修正動議,將揭弊範圍限定在公部門及國營事業。原因是私人企業受到惡意不實的揭弊檢舉,法案能否衡平保障無辜「被揭弊者」的權益仍須進一步探討,且現行尚有「證人保護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等揭弊保護規範可適用於私人企業,故提案公部門先行。
而在下午進行逐條審查時,包含第一條立法目的,乃至受理揭弊機關有哪些;揭弊者定義等都有熱烈討論。如證人保護部分,各委員條文大致相同,但還是有一些定義不同,因此本條保留。另揭弊者身份等資料需要保密,倘若違反是希望回到普通刑法處理還是強化對揭弊者的保護。法務部在會中表示,希望回到一般刑法泄密罪處理。但在場立委仍有意見不同,因此予以保留。
而揭弊者獎金部份,立委鍾佳濱表示,給揭弊者一定獎勵是大家認同的,但是獎金部分,民衆黨團版本希望獎金不得低於遭揭弊者受罰的財產10%,設定金額下限恐怕會造成不當福利,最終討論予以保留,施行細則、日期相關條文也都予以保留。
另外對於沒有到場討論的立委所提的版本,立委莊瑞雄認爲,提案立委沒到場爲自己提案捍衛,建議條文都保留。因此針對未到場的立委所提的版本皆保留。全數保留條文初審出委員會,將待黨團協商。
吳宗憲指出,他上個會期時即提出自己的版本、安排官員詢答及舉辦公聽會,甚至提案要求法務部提出草案並給予數月的準備時間,然而於本會期總質詢再次詢問行政院院長和法務部部長時,仍未獲具體進度的迴應,法務部甚於今日委員會表示暫不會推出草案,如此消極怠惰令人匪夷所思,更罔顧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全體委員的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