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廣電總局又開刀 「禁止明星與網紅4種炒作!」
大陸廣電總局最近動作頻頻,一連傳出「禁韓令」,封殺韓星出演的節目、戲劇、廣告等;實施「演員打分制」;抑制「演員天價片酬」、「限童令」等;29日又針對新聞發佈通知,要求社會、娛樂類的新聞禁止追捧明星和網紅。
大陸廣電總局26日曾針對電視劇明星酬勞過高提出報告,爲了改善電視劇亂象、天價酬勞、明星炫富等狀況,制定一套限制綜藝、娛樂節目的措施;29日再發出聲明,針對新聞節目「追捧明星」、「炒作網紅」的歪風,廣電總局發佈命令要求「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要堅決防止追捧明星、大款(富豪)、網絡紅人」。
廣電總局也明確列出禁止4大類型的炒作,第1類是「堅決防止炒作個人隱私、情感糾紛、家庭矛盾」,第2類是「堅決防止宣揚一夜成名、炫富享樂、自私自利、勾心鬥角」,第3類是「堅決防止不加批評地展示醜聞劣跡、醜行惡態」,第4類是「堅決抵制搜奇獵豔、血腥暴力、矯情濫情、低俗媚俗、挖苦貶損」,據悉這項命令已經於8月4日起正式實施。
▲大陸廣電總局盼新的措施能傳播真善美,遏止歪風。(圖/翻攝自人民日報微博)
對於廣電總局的最新措施,不少網友支持「真的該管」、「網紅什麼的真的可以歇歇了,微笑廣電大大我支持你!」,但也有人認爲「初衷是好的,不過基本不可能實現」、「也太多堅決防止」。
▲網友對廣電總局新措施的想法。(圖/翻攝自新浪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