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外籍生 14日起可申請留臺工作
勞委會職訓局今天(13日)宣佈,從14日起,放寬外國人在臺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大學應屆畢業僑生及外籍留學生免具2年工作經驗,就可申請在臺從事薪資在新臺幣3萬7619元以上專門或技術性工作。
勞委會表示,現正是驪歌輕唱的季節,考量育才不易及攬才的必要,經內部多次討論,並在5月9日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中,確定放寬外籍留學生或僑生(包含港澳學生),畢業後留在國內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申請資格,今日正式作成決定,從明天起,今年大學應屆畢業的僑生及外籍留學生不須具有2年工作經驗,即可申請留在國內,而從事起薪下限也從新臺幣4萬7971元調整至3萬7619元,修正標準於明天公告後生效。
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組長傅慧芝說明,外籍留學生或僑生來臺接受教育,已有在本地生活經驗,畢業後若留在國內工作,不僅符合教育投資效益,也比新來本地工作的外國人更能適應臺灣人文生活,並可縮短勞僱雙方磨合期。
對於勞委會放寬僑生及外籍留學生在臺工作資格,僑生們很興奮,但也對3萬7619元的起薪額表示擔心。一名僑生指出,他打算申請進入電視臺擔任攝影記者或電視相關工作,但他聽說這類工作起薪並不高,他擔心僱主不會願意出3萬多的薪水僱用他。
今年五月中旬,國立暨南大學香港僑生陳偉平,曾寫了一封信給馬英九總統,信中表示,臺灣給華僑許多優惠,吸引僑生來臺就讀,卻對大學畢業僑生留臺工作設下層層門檻,讓僑生留臺一展所長的機會至爲渺茫,他認爲這是讓臺灣損失了一批又一批「臺灣製造」的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