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介白/【太陽花國賠案】想遠離政治卻捲入政治

太陽學運驅離爆發流血事件臺北地院判決北市警局應負起國家賠償責任,引發政治干預司法的討論。(圖/資料照)

太陽花學運驅離爆發流血事件,衍生執法的臺北市警局遭求償案,臺北地院日前判決北市警局應負起國家賠償責任,應給付14人包括精神慰撫金共111萬元作爲賠償。雖是民事案件,但賠償責任的認定,卻又直接牽動太陽花學運背後政治角力的敏感神經藍綠各取所需是必然。

此案宣判後引發基層員警不滿是預料中之事,名嘴大罵政治判決之餘,卻少有人關心如此的裁判品質,既無法發揮司法定紛止爭之效,反而徒生更多爭議。而這,也正是我們現在進行式的司法審判

發生於2014年3月18日的太陽花學運,抗議者佔領國會乃至闖入行政院,造成流血衝突事件,改變臺灣的政治版圖。事件本身就帶有濃濃的政治味,而因警方執行驅離而受傷的陳抗者循求法律上的救濟,將難題丟給司法,年輕的法官中籤審案,在重重壓力下,難道只有判決國賠一途嗎?如果只是探究警方是否執法過當,試圖一刀切開背後的政治力,限縮範圍之後的認定,其結果又讓判決掉入政治的漩渦中。

如果把場景換到臺北地院,抗議民衆訴求的不是反服貿,而是抗議司法不公;要搶佔的地方,除了法庭,還有法官的辦公室,當警方獲報驅離陳抗者而爆發流血衝突。若讓此次判決北市警局及市府要負國賠責任的法官,來審理這件抗議司法不公而攻佔法院案,試問會怎麼判?答案可想而知,保護法官驅離抗議民衆的警察,絕對無須擔負國家賠償責任。

創意國賠判決的裁判品質令人心驚

雖是假設,但前提已然不同。太陽花是政治事件,因司法不公而攻佔法院案則是司法事件,刻意舉此對照強烈的假設事件相比,正是想還原法官在判決太陽花國賠案的背後,法官的顏色是藍或是綠?如果沒有顏色,那國賠判決是想凸顯什麼,是造反有理嗎?法律可以暫時擺在一旁裝飾嗎?要嚴懲國家暴力嗎?

本案法官降低提告求償民衆的舉證責任,以類似醫療糾紛民事求償案的舉證責任轉移,判決顛覆民事判決的舉證責任,無須可供判斷的影片,只須有人作證,證明警察打人失當即可,如此帶有創意的判決,試問會被用在虛擬的攻佔法院案嗎?

此次國賠判決一出,太陽花學運人士不會來圍攻法院,而被判要擔負賠償責任的臺北市警局,來日碰到司法新廈被抗議司法不公的羣衆集體滋擾時,警員們即便心中再有不爽,還是會來保護這些法官大人

最近新出爐的司法民調,如《美麗電子報》公佈的蔡總統各項政策改革滿意度中,司法改革敬陪末座,而臺灣法學領航協會委託世新大學的民調,也有高達七成的民衆贊成陪審制代表職業法官的不信任。如同歷次的司法民調,絕大多數的民衆依然唾棄司法,一樣不相信法官們的裁判品質,認爲司法人員碰到顏色就轉彎,就在這些滿意度低到難看的數字背後,坐領高薪檢察官和法官們,你們難道不緊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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