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介白/【太陽花國賠案】想遠離政治卻捲入政治
▲太陽花學運驅離爆發流血事件,臺北地院判決北市警局應負起國家賠償責任,引發政治干預司法的討論。(圖/資料照)
太陽花學運驅離爆發流血事件,衍生執法的臺北市警局遭求償案,臺北地院日前判決北市警局應負起國家賠償責任,應給付14人包括精神慰撫金共111萬元作爲賠償。雖是民事案件,但賠償責任的認定,卻又直接牽動太陽花學運背後政治角力的敏感神經,藍綠各取所需是必然。
此案宣判後引發基層員警不滿是預料中之事,名嘴大罵政治判決之餘,卻少有人關心如此的裁判品質,既無法發揮司法定紛止爭之效,反而徒生更多爭議。而這,也正是我們現在進行式的司法審判。
發生於2014年3月18日的太陽花學運,抗議者佔領國會乃至闖入行政院,造成流血衝突事件,改變臺灣的政治版圖。事件本身就帶有濃濃的政治味,而因警方執行驅離而受傷的陳抗者,循求法律上的救濟,將難題丟給司法,年輕的法官中籤審案,在重重壓力下,難道只有判決國賠一途嗎?如果只是探究警方是否執法過當,試圖一刀切開背後的政治力,限縮範圍之後的認定,其結果又讓判決掉入政治的漩渦中。
如果把場景換到臺北地院,抗議民衆訴求的不是反服貿,而是抗議司法不公;要搶佔的地方,除了法庭,還有法官的辦公室,當警方獲報驅離陳抗者而爆發流血衝突。若讓此次判決北市警局及市府要負國賠責任的法官,來審理這件抗議司法不公而攻佔法院案,試問會怎麼判?答案可想而知,保護法官驅離抗議民衆的警察,絕對無須擔負國家賠償責任。
創意國賠判決的裁判品質令人心驚
雖是假設,但前提已然不同。太陽花是政治事件,因司法不公而攻佔法院案則是司法事件,刻意舉此對照強烈的假設事件相比,正是想還原法官在判決太陽花國賠案的背後,法官的顏色是藍或是綠?如果沒有顏色,那國賠判決是想凸顯什麼,是造反有理嗎?法律可以暫時擺在一旁當裝飾嗎?要嚴懲國家暴力嗎?
本案法官降低提告求償民衆的舉證責任,以類似醫療糾紛民事求償案的舉證責任轉移,判決顛覆民事判決的舉證責任,無須可供判斷的影片,只須有人作證,證明警察打人失當即可,如此帶有創意的判決,試問會被用在虛擬的攻佔法院案嗎?
此次國賠判決一出,太陽花學運人士不會來圍攻法院,而被判要擔負賠償責任的臺北市警局,來日碰到司法新廈被抗議司法不公的羣衆集體滋擾時,警員們即便心中再有不爽,還是會來保護這些法官大人。
最近新出爐的司法民調,如《美麗島電子報》公佈的蔡總統各項政策改革滿意度中,司法改革敬陪末座,而臺灣法學領航協會委託世新大學的民調,也有高達七成的民衆贊成陪審制,代表對職業法官的不信任。如同歷次的司法民調,絕大多數的民衆依然唾棄司法,一樣不相信法官們的裁判品質,認爲司法人員碰到顏色就轉彎,就在這些滿意度低到難看的數字背後,坐領高薪的檢察官和法官們,你們難道不緊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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