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趁夜偷挖大坑洞倒廢棄物 苗栗警靠車痕埋伏逮人
▲竹南警方在巡邏時,意外發現車道上有大片泥濘輪痕,經埋伏後果然發現業者挖坑準備偷倒廢棄物,當場人贓俱獲。(圖/記者黃孟珍翻攝,下同)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聯港派出所員警,於日前晚間巡邏行經後龍鎮龍坑裡苗29線,發現車道上有大片夾雜卡車輪胎印的泥濘印痕,並在周邊發現有2部挖土機及2處大坑洞,經派員埋伏,查獲張姓男子(42歲)駕駛裝載廢棄物砂石車進入該處,全案經警察及環保局調查後,依相關法令開立罰單。
警方表示,聯港派出所所長曾清宏、警員陳建龍於日前晚間9時許,巡邏行經後龍鎮龍坑裡苗29線往苗栗市方向300公尺處外車道,發現車道上有大片夾雜卡車輪胎印的泥濘印痕,巡邏員警下車查看發現與車道相連的土地放置2部挖土機,並有挖妥2處大坑洞,但現場空無一人,研判該處可能遭傾倒廢棄物且有持續傾倒的情形。
警方埋伏至隔日0時10分,發現男駕駛裝載廢棄物的砂石車進入該處,準備傾倒時,警方立即上前盤查,並通知環保局到場;本案經環保局稽查員辨識爲一般事業廢棄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及第49條裁處。
竹南分局分局長張文川表示,將持續透過檢警環聯繫,全力打擊環保犯罪,守護治安,貫徹縣府「幸福永續」的施政理念,使苗栗縣成爲好山好水,宜居宜遊的優質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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