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機車沒油順手牽「車」 母不知情贓物穿在身
▲41歲劉姓男子,逛夜市出來發現自己機車沒油,竟取竊取他人機車代步,被警方查緝逮捕。(圖/警方提供)
41歲劉姓男子,逛夜市出來發現自己機車沒油,竟取竊取他人機車代步,並將車上衣物給母親穿,臺南市警五分局北門派出所,利用在竊嫌停等紅燈時,趁機拔取機車鑰匙要逮捕他,劉嫌見狀立即棄車逃逸,雙方在大馬路上演追逐戰,劉嫌奔逃200公尺後,遭警方制伏在地,人車帶回偵辦。警方說,臺南市警五分局北門派出所所長何世宸,11月25日7時許查詢失竊車輛資料時,發現11月24日晚間在和緯所轄報失竊之重機車仍在使用中,經分析發現該車現行駛於安南區海佃路二段附近,遂帶領警員黃宗明、陳建廷等人前往該路段尋找。
25日下午1時30分許,在海佃路、安中路口發現該車蹤影,即在後跟監尾隨,直至海佃路三段、本原街口時,在竊嫌停等紅燈時趁機拔取機車鑰匙,劉嫌見狀立即棄車逃逸,雙方在大馬路上演追逐戰,竊嫌奔逃200公尺後,遭人高馬大的何所長給制伏在地,由隨後而至的黃、陳2員協助將其上銬逮捕。
41歲劉嫌有竊盜前科,他向警方供稱,11月24日晚上在逛完花園夜市準備返家時,因爲機車沒油無法發動正在傷腦筋時,發現一旁機車車鑰匙未拔,就將該車騎走代步。劉嫌早上騎車載母親去三股工作,自己因遭逮捕無法去載她,請警方幫忙接母親到派出所。
員警詢問被害人放在置物箱的2件羽絨衣及鑰匙串下落,劉嫌表示將羽絨衣送給了母親並謊稱是他買的,一件正穿在母親身上,另一件放在家裡,鑰匙則丟在家附近,員警帶着劉嫌前往找回鑰匙及羽絨衣,全案訊後將劉嫌依竊盜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