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駁回三星少主逮捕令 檢方考慮「在宅起訴」再出招
▲李在鎔(右)在聽證會上否認行賄。(圖/達志影像/美聯社/下同)
南韓法院今(19)日凌晨駁回逮捕三星少主、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要求;調查「閨蜜門」的獨立檢察組16日向法院申請逮捕令,指控他提供資金給總統朴槿惠的親信崔順實,賄賂金額高達430億韓元(約11.54億臺幣)。
首爾中央區法院凌晨作出判決,這也讓三星躲過「權力真空」的危機。李在鎔被控賄賂、挪用公款及僞證罪,差點成爲首位被捕的財閥高層;獨檢組指控,他向崔順實設立的Mir和K-Sports基金會捐款、援助其名下德國公司Widec,總額達430億韓元,藉此答謝朴槿惠力挺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的合併案。
▼三星、LG、樂天、現代汽車...南韓8大財團董座出席朴槿惠「閨密案」聽證。(圖/路透社/下同)
獨檢組提出,李在鎔涉嫌在去年12月調查「閨蜜門」聽證會上做出虛假陳述,聲稱三星從未以捐贈或資助爲代價享受優惠,否認爲了爭奪經營、繼承權而賄賂。
檢方先前曾讓李在鎔接受長達22小時的調查,再以「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及「關於在國會陳述和鑑定的法律」向法院申請逮捕令。由於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2014年5月心臟病發,李在鎔已接手實際經營,這次的事件一時讓集團高層擔心公司穩定,外界也認爲此舉會衝擊南韓經濟;不過,即便逮捕令被駁回,檢方目前考慮改用「在宅起訴」(不逮捕起訴)的方式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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