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攤上大事!或被迫走向“拆分”
反壟斷專家表示,面對兩起重大的反壟斷訴訟,Facebook接下來命運可能的情況是,要麼被迫分拆解體;要麼改變自己的業務而與起訴方達成和解;要麼該公司自己能夠證明來自政府的訴訟指控是錯誤的,並且它最終在法庭上獲勝。
當地時間週三,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由48個州及地區的總檢察長組成的聯盟,分別對Facebook提起了兩起反壟斷訴訟,要求該公司必須出售旗下WhatsApp和Instagram。兩起訴訟聲稱,Facebook採用了“買或埋”(收購或封殺)策略來打壓競爭對手,並阻止較小的競爭對手成長。
FTC和各州獲勝
在這兩起訴訟中,如果政府獲勝,法官可以裁定Facebook必須分拆旗下照片共享應用Instagram和消息應用WhatsApp。
美國葉史瓦大學卡多佐法學院(Cardozo Law) 教授薩姆·溫斯坦(Sam Weinstein)表示,“就案情而言,乍一看,訴訟指控非常地強勁有力。不過,尋求解決辦法卻很難,因爲分拆是一種不尋常的校正措施。但是,針對此案採取這種辦法,肯定是值得的。”
雖然爲了達到反壟斷目的而採取分拆一個公司的辦法是十分罕見的,溫斯坦表示,“但我認爲,這種辦法是合理的,甚至可會發生。”他注意到,這次針對Facebook的訴訟案中,許多有力證據實際上是來自該公司自己文檔的內容。在這一點上,與美國司法部針對谷歌的反壟斷訴訟案並不一樣。
雖然對一家公司進行反壟斷性的分拆行爲並不常見,哪怕是小規模的分拆,但是這樣的案例並非沒有。消費者點評網站BazaarVoice曾對競爭對手PowerReviews進行了收購。2014年,美國司法部起訴BazaarVoice,迫使這兩家消費者點評網站撤銷了併購交易。最著名的是在1982年,美國司法部曾迫使電話公司ATT進行了分拆。
針對Facebook的這兩起訴訟,可能會得到當選總統喬·拜登(Joe Biden)即將就任的新政府團隊的支持。不過,媒體沒有能夠獲得來自該團隊的置評。
這次在對Facebook發起訴訟的表決中,FTC的5名組成委員中,3名贊成,2名反對。3名贊成提出起訴的委員中,2名是民主黨人。
Facebook獲得勝利
FTC將面臨的一個困難是,Facebook在2012年和2014年依次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時,都曾獲得FTC的審查和批准。這是Facebook針對來自FTC的訴訟指控時特別強調的一點。
“要解除一項已經實施多年的完美合併,這是非常困難的。”諮詢公司Bloom Strategic Counsel的塞斯·布盧姆(Seth Bloom)表示,“解除這樣的合併,法院將會非常地不願意。”
此外,訴訟指控稱Facebook要求其平臺上的軟件開發人員避免與Facebook競爭。但布盧姆表示,Facebook的這一要求可能已經過時,而且肯定很容易能夠得到解決。
訴訟指控稱,“具體來說,在2011年至2018年期間,Facebook使Facebook Platform,包括某些具有商業意義的API,僅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向開發者開放。所謂滿足條件的情況指的是,開發者的應用程序既不與Facebook競爭,也不促進Facebook競爭對手的競爭力。”
針對此舉,Facebook發佈的一篇博客文章稱,這些限制是該行業的標準。
Facebook的法律總顧問詹妮弗·紐斯特德(Jennifer Newstead)發佈的聲明表示,企業可以選擇自己的商業夥伴,這才能確保企業的平臺在不被非法利用的情況下向開發者開放。
針對來自FTC和各州的這次反壟斷訴訟,Facebook認爲它能夠在法庭上獲勝。
紐斯特德表示,Facebook將會繼續“在高度競爭的環境下運營”。她說,“我們期待着在法庭上爲自己辯護,我們相信,證據屆時將會表明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App在一起對競爭的正當性。
訴訟案會和解嗎?
康奈爾大學法學院的反壟斷教授喬治·海伊(George Hay)認爲,由於在訴訟中沒有刑事指控,Facebook沒有分拆旗下Instagram和WhatsApp的動機。此外他還預測稱,該訴訟案迎來最終判決將會耗時多年。
“它不會是一個明顯的贏家,”他在談及政府的訴訟指控時表示,“Facebook所做的一切都是公開的,已經公開了15年。而對於政府來說,他們從來沒有做過任何事情,沒有諮詢過反壟斷律師團隊。”
不過,FTC和Facebook之間已經有過和解案例。去年,Facebook同意支付50億美元而與FTC達成和解,後者停止了針對該公司損害用戶隱私行爲的調查。(天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