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不當丟棄農地追追追 陳椒華臺南學甲爐碴現勘

▲針對日前臺南學甲慈福裡又發現農地爐碴不當丟棄情形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28日特舉辦現勘。(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針對日前臺南市學甲區慈福裡又發現農地有爐碴不當丟棄情形,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28日特舉辦現勘,邀請臺南市議員林易瑩、學甲區慈福裡裡長李新進、時代力量臺南黨部一同出席,要求臺南市環保局、農委會、督察總隊說明目前調查情形。

臺南市學甲區2015年曾爆出農地被非法掩埋爐渣,甚至有上萬斤的爐碴米差點流入市面,當時涉案的「明祥馨」公司負責人郭再欽遭檢調送辦,卻以不起訴處分。去年學甲區慈福裡裡長李新進,發現旁側三塊農地遭掩埋爐渣,提出檢舉。

臺南市環保局目前表示,學甲三筆地號總面積1.247公頃,估計埋有3萬噸爐渣再製品,8月要求業者提出清運計劃書,近日審覈結束後迴文業者,須在180個工作天完成清除。該案於2015年及2020年所執行的相關採樣及檢測作業皆依環保署公告標準檢驗方法辦理分析結果戴奧辛重金屬均未超過毒性溶出試驗標準(TCLP) ,另土壤也未達污染標準,惟其不應棄置於農地,仍令其清理。另媒體報導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環保局初步檢驗,發現該案是多年前的案件,經檢查基本上是無毒的,只需要求當事人清除。

陳椒華認爲,倘若這一批爐渣屬於舊案,爲何多年來臺南市環保局沒要求違法者清除乾淨?爲何只採用「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爲何針對土壤中的爐碴不使用「總量測量」?「一般事業廢棄物」被放置到衛生掩埋場裡,好歹也有不透水布包住。爐碴卻是直接埋在農田中,不可能有不透水布的防護,倘若環保局還堅持採用「溶出程序」,會低估可能的污染。

陳椒華委員認爲:針對此案應挖洞取水,不應只取表土做檢測;比照後壁案,請農委會與環保署採樣用王水消化法檢測重金屬總量;針對明祥馨公司還有數萬噸不鏽鋼爐碴,未被找出,到底填到何處?一定要徹查。爲杜絕相關不法,請環保署、環保局、農委會務必重新開挖、以王水消化法檢測重金屬總量,監督學甲爐碴清除情形、調查明祥馨不明爐碴去處,並依法究責。

針對學甲農地爐碴粒料一案,臺南市政府強調一切依法令行事,並聲明指出,一、 市府重申本案絕不掩護業者,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案件,採取積極快速的行政措施。針對外界所指陳之地點,本局已於七月份即要求清理義務人規定提報清理計劃進行廢棄物的清除,並已要求該清理義務人需於180工作天內完成清理,否則將加重連續裁罰。市府以謹慎態度快速且全力辦理決不寬待,避免衍生污染,確保土壤無污染及食用作物耕作安全。

二、另陳椒華委員請臺南市應補做土壤重金屬總量檢測一事,市府已於2020年3月17日對本案學甲農地開挖,並送環保署認可實驗室進行TCLP之重金屬及全量重金屬檢測,分析結果皆戴奧辛及重金屬均未超過毒性溶出試驗標準,確認非爲有害廢棄物,另環保局於2020年7月7日以土壤檢測方法確認土壤是否遭受廢棄物溶出重金屬污染,採樣深度依照環保署專業解釋內容以爐碴回填交界處爲主,依照環保署公告方法送樣,檢測結果皆未超過食用作物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及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並無土壤超標之情形。

三、依照經濟部公告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附表所列編號電弧爐鍊鋼爐碴(石)規定之再利用用途使用:「不得使用於依都市計劃法劃定爲農業區保護區、依區域計劃法劃定爲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及其他使用分區內之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國土保安用地、水利用地,及上述分區內暫未依法編定用地別之土地範圍內。」,是以爐渣經過處理程序符合上揭再利用用途之產品並無規定限制使用於工業區土地。

·超值組合、打造完美韓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