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滬祥性侵菲傭案 更四審仍無罪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傭案臺灣高等法院15日更四審維持前審判決,馮滬祥仍無罪;全案檢方仍可上訴。

馮滬祥被控在93年8月間在家中性侵菲傭,事後雙方簽下和解書,菲傭拿到新臺幣80萬元和解金後返回菲國

馮滬祥在一、二審及更一審都被判刑4年;更二審撤銷原判,並將原引用法條「強制性交」改爲「利用權勢性交」,判馮滬祥有期徒刑1年,減爲6個月,得易科罰金;更三審時,菲傭透過視訊當庭推翻指控,否認遭馮性侵,馮滬祥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