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吃蚊香、放煤氣、割手腕、綁架親外甥......
(原標題:瘋狂!吃蚊香、放煤氣、割手腕、綁架親外甥......)
近日,龍崗法院審理了一宗刑事案件。被告人阿發(化名)因涉嫌綁架罪,被刑事拘留,後羈押在龍崗區看守所。而在本案中,阿發涉嫌綁架的被害人,不是別人,正是他的親外甥,阿明(7歲,男,化名)。
被告人阿發是被害人阿明的舅舅。根據阿髮姐姐的證言,阿發於案發當日凌晨1時許回到住處,要來父母的手機進行網上賭博。其賬戶內有4000多元人民幣,轉眼就輸完了。隨後,阿發向其父親、哥哥要錢繼續賭博未果,便先後以吃蚊香、威脅放煤氣、拿刀自殘等手段威脅家人給錢。見家人不予理會,其又將外甥阿明帶進房間,並將房門用牀抵住,不讓其他人進入。
在房間內,阿發用手機數據線將阿明的手和腳捆綁,綁完後向其父母和姐姐要錢,見後者還不給錢,就用紙巾堵住阿明的鼻子和嘴巴,說要“捂死”阿明。通過此種方式,阿發的姐姐和父母分別向阿發的手機微信轉賬人民幣1000元、3000元,阿發均用於賭博並迅速輸光,且並沒有放阿明出房間。當阿發的父親詢問其要給多少錢才能放了阿明,阿發表示要5萬元。
隨後,阿發的家人報警,民警趕到現場後,先勸說阿發出來,後從阿發父親撬開的窗戶進入房間,抓獲阿發並解救阿明。隨後,阿發被民警帶至派出所。
被害人阿明
陳述:
那天,天剛亮......舅舅衝進房間不讓我出去......讓我躺在牀上,拿一條白色的手機數據線綁住我的雙手,我被嚇到大哭,舅舅就拿出紙巾捂住我的嘴巴,叫我別哭,拿出一部ipad放動畫片給我看......沒多久,我想推牀出去,舅舅拿了個凳子堵住牀......後來,舅舅幫我鬆綁,我媽媽拿包子給我吃。吃完包子後,我就在大牀上睡覺,舅舅就沒有綁我了。舅舅沒有打我。
另查,被告人阿髮長期患有癲癇病,被害人阿明一家對其行爲表示諒解並多次書寫諒解書,懇請法庭念及被告人的特殊情況,對其從寬處理。
被告人阿發以被害人阿明的人身自由與安全爲要挾,向其家人索取錢財賭博,該行爲符合綁架罪的主、客觀要件。被告人阿明的行爲已構成綁架罪。
被告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刑罰之罪,屬於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因本案發生在家人之間,並且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且被害人亦對被告人的行爲予以諒解,屬於情節較輕的情形,在量刑時應當一併予以考慮。綜上,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阿發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莫速於博。
天下之敗德者,
亦莫甚於博。
爲了家人和自己請遠離賭博!
玩到家破人亡,
自食惡果!
來源 | 刑 庭 賴健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