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並日盛金爆內線交易 富邦董座女秘書、女副理遭起訴
臺北地檢署
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鄒姓秘書、法遵暨法務處董事會務部李姓副理,2020年間因職務機會事先知悉富邦金併購日盛金的重大訊息,2人在股票禁止交易期間,分別賣出5張日盛金、買進1張富邦金股票,鄒女沒有獲利,李女僅獲擬製性獲利320元,但2人仍被依涉嫌內線交易罪送辦,臺北地檢署12日依違反《證交法》起訴2人,但審酌2人認罪,且犯罪所得不高,分別請求法院減輕其刑、從輕量刑。
起訴指出,富邦金2020年12月18日晚間發佈重訊,表示董事會通過以每股13元收購日盛金超過50%股權,最終目標爲取得全部股權,重訊公佈後,富邦金累積3日跌幅2.61%,日盛金累積3日漲幅15.02%。
鄒女因負責安排董事長會議及出國行程、另替董事長核決電子簽呈,李女負責寄發董事會開會通知及議案相關資料,分別於2020年9月10日、11月26日簽署該收購承諾書,事先得知該收購案重大訊息。
但鄒女、李女分別在股票禁止交易期間,賣出5張日盛金、買進1張富邦金股票,結算後鄒女並無獲利,李女因未出售,擬製性獲利爲320元。
檢方調查時,2人認罪,李並繳回犯罪所得320元,檢方認爲2人並無刑事前科,深具悔意,且本案犯罪事實情節輕微,不法所得金額非高,影響證券交易程度非巨,請求法院對鄒女減輕其刑、李女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