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中校亂丟1.4噸廢棄物被逮 還辯:我只是暫放

新竹竹北鳳岡保安林地遭人棄置上噸重事業廢棄物檢警調閱監視器、鎖定犯案車輛,查出涉案者現職海巡署的林姓中校,他到案後坦承是自家裝潢後的廢建材,因爲一時無處可丟,「暫置」該處,沒想到觸法林務局表示,在保安林地棄置垃圾,恐違反「森林法」及「廢清法」。

圖文/鏡週刊

日前竹北市尚義里長曾福騎機車巡視裡內環境時,在鳳岡路5段415巷的防風林赫見一大堆事業廢棄物,主要都是裝潢後的衣櫃等廢木板,他立刻通縣環保局、警察局以及竹北市公所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鎖定作案車輛號碼,查出偷到大批事業廢棄物的,竟是海巡署林姓中校。

任職海巡署北區巡防局第八岸巡總隊的林姓中校到案後供稱,這些事業廢棄物都是自家裝潢後的廢建材,因拆除時間較晚,又逢假日,他一時找不到合法去處,才「暫置」在竹北濱海,原準備2、3天后就僱工移走,沒想到馬上就被人發現並報警,他對地方人士深感抱歉;翌日,林姓中校即委請竹北市公所清潔隊先代爲清除事業廢棄物,共清除約1.4噸,總計2萬4500元。

由於棄置地點是保安林地,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隨即在現場設置告示牌警告勿任意丟棄垃圾廢棄物,依森林法第43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內,堆積廢棄物或排放污染物,可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另,環保局也指出,裝潢後廢棄物應委託合格的清除處理業者處理,若是亂倒,依「廢棄物清理法」來處分,若是認定爲事業廢棄物,可能還將涉及刑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第八岸巡總隊則說,對於林姓中校的不當行爲,向社會大衆致歉,將盡快做出懲處,日後除港口海岸的巡防,也會加強協助地方淨灘公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