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存廢初審闖關升級公投戰? 反核食反燃煤提案需補正
核電存廢將升級公投戰?中央選舉委員會5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12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決議其中4項公投提案合於規定,由核能流言終結者黃士修所提的「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也闖關成功,中選會將函請戶政機關於15日內查對提案人;另外,反核食、反燃煤電廠的公投提案則被要求限期補正。
根據中選會資料,這次初審過關的包括林正道所提的「您是否同意應立法要求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對於其他候選人不得爲惡意人身攻擊之行爲,否則當選無效。」;江世明所提「你(妳)是否同意,於『動物保護法』內增訂專章,設立專職的動物保護機制或警察?」;以及黃士修所提「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第四個則是劉曜華所提的「你(妳)是否同意,臺灣應主動申請參加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等國際組織?」。
另外,中選會指出,有2項公投提案先前已舉行聽證,經提委員會議審議,決議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限期補正,包括賴士葆所提「您是否同意建立重大政策—政府啓動對日談判時,不應以開放進口受核災影響之日本福島及其周邊五縣市之食品爲條件?」;以及林德福所提「爲國民健康,降低燃煤發電引發之空氣污染以及碳排放,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