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封存屆滿...臺電想改「火力綠能綜合發電」 居民:先還地!

▲臺電有意將核四廠改爲火力綠電綜合發電設施。(圖/《ETtoday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核四封存期限即將到期,臺電發言人林德福10日表示,初步規劃將核四改爲結合火力、風力太陽光電的綜合性電力設施,但最終仍要由政府決定。貢寮地方上則對這項措施頗爲不滿,當地里長吳勝福直言,「不要把什麼爛的東西都丟給貢寮」,別再採用火力發電的落後做法傷害貢寮人。

核四所在地之一的新北貢寮仁裡裡長吳勝福10日透過臉書指出,近日臺電頻頻就「將核四改爲火力發電廠一事與地方溝通。吳勝福說,「身爲一個所在里長, 必須在這裡鄭重聲明、 任何一個能源政策, 必須由貢寮全民公投決定 ,如果四廠 要改成其他能源,應該先還地於民」。

中央社報導,吳勝福表示,核四要改成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甚至要改成潮汐發電都可以,但不應該再採用火力發電這種落後國家的做法來傷害貢寮人。他說,若要更改核四用途,就應先把當初以核能發電爲由徵收的土地還給地方,之後再討論其他綠能發電並重新徵收所需用地。另一核四所在裡的龍門裡里長吳世揚也認爲,應選擇對環境最好的方案,核四最好不要改成火力發電廠。有關核四轉做火力發電或火力綠能綜合性電力設施,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則說,目前都由臺電內部討論,行政院沒有既定立場

貢寮區長陳文俊則說,臺電大約在2、3周前開始徵詢地方意見,不過他認爲,若要做重大改變就得充分尊重地方民意,並做好溝通。他指出,當初核四用地徵收達480公頃,並興建重件碼頭等設施,若未來改做其他用途就不需要這麼大的土地,因此地方里長才會主張應先還地。

核四廠先前完工後,經過多次安檢後確保可以正常運轉,不過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考慮民衆疑慮,於2014年4月28日宣佈核四封存,不運轉也不放置燃料棒,未來若要啓用,須經公投決定。核四於2015年1月啓動封存,同年7月1日完成封存作業,進入3年封存期,將於今年底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