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癲癇發作釀3死車禍 士官長媽:根本是脫罪藉口
▲屏東萬丹車禍,肇禍的楊姓女護理師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圖/記者莊智勝翻攝,下同)
屏東縣萬丹鄉36歲的楊姓護理師8月晚間開車連環撞,釀成3死7傷,屏東地檢署16日偵查終結,認定車禍當下應是癲癇發作,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因此肇事逃逸部分不起訴。對此,死者家屬怒批,「難道不知道癲癇不能開車?根本是用癲癇來脫罪」。
楊女案發當天先在西環路上往屏東方向追撞一輛等停紅燈的自小客車後,肇事逃逸,緊接着往前200公尺左右,高速闖紅燈再撞到2臺車,其中一臺是楊姓士官長開的白色轎車,一家5口也因這場車禍天人永隔。據《自由時報》報導,楊姓士官長的媽媽心痛地認爲,這是肇事者的推託之辭,身爲護理師,難道不知道癲癇不能開車嗎?這種說法讓人無法接受,質疑是用癲癇來減輕刑責。
其實法令自2015年起已明確規定癲癇患者不得參加汽車駕駛考照,也不能駕車上路。全案也送法醫研究所鑑定,鑑定結果認爲楊女剛生2幼兒,造成精神壓力,符合臨牀上精神壓力增加時,可增加癲癇發生的機率,並造成駕駛中癲癇發作失能續發車禍之結果。
加上行車紀錄器錄到楊女在意外發生後17秒,才發出哭泣、哀號聲等,因此認定是處於癲癇發作期間,檢方認爲楊女沒有注意因而釀禍,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