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小鴨害養殖戶漁損?女婿PO文討290萬 岳父:誤會

東森新聞記者蕭化明桃園報導

黃色小鴨移師桃園新屋,北部的民衆終於不用大老遠跑到南部去看,但有人開心,網路上卻出現一篇控訴文,痛批桃園縣政府爲了讓小鴨來,卻讓原本承租後湖埤的養殖戶損失慘重,要求應該賠償290萬元。不過我們找到了這名承租戶,原來寫文章的是他的女婿,誤把去年風災漁獲損失,當成這次小鴨來造成的,纔會在網路上PO文要國賠

黃色小鴨遊進桃園後湖埤,民衆爭相來看鴨,滿心歡喜,但有人不開心,臉書上一名自稱岳父租後湖埤養魚的人控訴,大家瘋小鴨,岳父卻是淚如雨下,說那隻鴨那麼大,如果放在水上湖裡養的魚不就會被嚇死?還說大批警察把岳父的水閘門打開,害得大批魚流向大海,痛批桃園縣文化局水利會太超過。

文章寫得義憤填膺,實際來到後湖埤,找到這位文章中的養魚岳父。這名後湖埤承租人說,「你那東西在那邊的話,魚會跑啊,不餵魚的話,會產生魚啊,時間上,一個月不喂,牠會瘦下去。他(女婿)不知道,我跟桃園縣政府協調過。(記者:所以你覺的是誤會一場?)對對對。」

原來是女婿一頭熱,誤把岳父去年風災的漁獲損失,也當成是這次小鴨來造成的,纔會要求桃園縣政府比照休耕補助辦法,賠償290萬元,但其實都是誤會一場。不過,遊客來看小鴨要有公德心,別把垃圾朝湖裡丟,那真的會害湖裡的魚嚇到「三比八」(瘦到皮包骨)。

▼「大家瘋小鴨 岳父淚雨下」全文,近日在網路廣被轉貼分享。(圖/取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