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可望辯論終結 檢方派「偵查檢察官」上陣蒞庭
臺北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藝人黃子佼因被控在網路偷拍論壇購買未成年少女的不雅影片,遭檢方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臺北地方法院採不公開審理。據瞭解,黃子佼原本在偵查中認罪拚緩起訴,但後來他無法如願、仍被起訴後,他在法庭上改口否認犯罪。北院今(15)日下午開庭,檢方決定派出偵查檢察官林岫璁協同蒞庭,說服法官判決有罪。
黃子佼涉兒少案分「矚易」案號由法官陳盈呈審理,對應公訴檢察官爲林淑玲,由於黃再三於程序上爭執、抗辯,至案件原地打轉,檢方於是依「檢察一體」派偵辦黃子佼的檢察官林岫璁與林淑玲共同論告。
黃子佼去年被爆出性騷擾風波,他突然開直播爆料多名女藝人吸毒,民衆向臺北地檢署告發黃子佼涉嫌強制猥褻等罪後,檢警去年搜索黃子佼住處時,從他的硬碟中發現,他在網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上購買大量影片,當中有7部是未成年少女不雅片。黃子佼在檢方偵辦時認罪,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2年,引爆各界怒火。
黃子佼案經北檢依職權送臺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爲緩起訴確實有待商榷,以偵查未完備理由,將本案發回北檢續查後,認定黃明知無正當理由不得持有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卻自2023年2月17日起以行動硬碟儲存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將黃起訴。
後來,檢察官查證扣案證據又發現,黃不只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還涉嫌持有41名未成年性影像,檢方7月19日向法院聲請併案審理。臺北地院今(15)日下午第五度開庭審理,可望辯論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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