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夫恐嚇妻割斷頸切乳頭 妻怒提離婚休了他
家暴夫恐嚇妻割斷頸切乳頭,妻怒提離婚休了他。(中時資料庫)
新竹一名有長期家暴傾向的男子,結婚10餘年來,因佔有慾強烈,經常懷疑妻子外遇,動輒暴力相向,不但闖入妻子工作的醫院加護病房大鬧,甚至將妻子載往山區,拿鋸子架在妻子脖子恐嚇要斷頭,又拿鐵錘揚言要打碎她膝蓋,逼她一輩子當狗爬,還要割掉奶頭,妻子不堪長期遭受身體及精神恐嚇送請離婚,但丈夫卻要求先付50萬贍養費,新竹地院法官認爲丈夫毫無維繫婚姻誠意,判準離婚。
根據判決書記載,這對夫妻於民國91年12月11日結婚,婚後丈夫因懷疑妻子外遇且自身情緒控制不佳,屢次恐嚇及動手毆打原告。於109年3月20日,因妻子拒絕代爲被告繳納瓦斯費用,被告即拿菸灰缸丟擲原告耳朵,並辱罵原告「幹你孃機掰」。
在109年9月間,丈夫又因妻子在加護病房打掃無法隨身攜帶手機,丈夫即懷疑妻子與外遇,威脅她要告訴醫院主管,之後不斷前往醫院鬧事。事後又因丈夫不願繳牌照稅,對妻子名下汽車問題頻生爭執。丈夫突然抓狂大聲咆哮並作勢毆妻,讓妻子驚恐之餘報警求助後搬離住處。
但丈夫此後常常到妻子工作醫院鬧事逼她返家,但妻子因擔心在醫院發生爭執影響他人,於是隨同丈夫外出談判,隨即被載到新埔某山區辱罵原告三字經,且揚言若不協助重辦牌照就將置她於死地。
當時丈夫還持鋸子架在老婆脖子上說「你怕死不怕死,如果你不怕死,我馬上給你鋸掉」。又將原告載至尖石鄉山區,拿鐵錘說要將妻子膝蓋打碎,讓她以狗爬式行走,並恐嚇欲割除原告奶頭。
法院判決指出,當事夫妻兩造婚姻生變,系因丈夫屢屢暴力相向,且因車輛牌照衍生費用也成爲過往爭吵之議題,而妻子自行註銷該車輛牌照後,引發丈夫威脅妻子重辦牌照之恐嚇言行,雙方已長期未有良性互動,難期待雙方共同協力維持圓滿之婚姻生活。丈夫到庭也自稱:女方要付贍養費50萬元,纔會同意離婚,顯然丈夫主觀上也認定夫妻情愛喪失殆盡,無意願維繫係爭婚姻關係,因此判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