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警打擊不法 推動「酒駕零容忍 全民皆有責」
▲▼ 中埔分局分局長王立德(圖左二),爲落實及宣誓警方打擊不法之決心,親率相關業務主管前往轄內提供酒類之營業場所,向負責人及消費者,宣導警方加強防制暴力發生及取締酒駕作爲,並推動「酒駕零容忍 全民皆有責」觀念。(圖/中埔分局提供,下同)
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分局長王立德,爲落實及宣誓警方打擊不法之決心,親率相關業務主管前往轄內提供酒類之營業場所,向負責人及消費者,宣導警方加強防制暴力發生及取締酒駕作爲,並推動「酒駕零容忍 全民皆有責」觀念。另外,對提供酒類之營業場所業者,應有「代叫計程車」、「代客駕駛」、「指定駕駛」等服務措施,並勸導顧客勿酒後駕車,若有執意酒後駕車者,應迅速通報警察機關,避免發生酒後肇事,以保障民衆生命財產安全。
內政部警政署爲防制街頭暴力及酒後駕車防制交通事故發生,採宣導與強勢執法並重,對於夜店、酒店等特定營業場所,持續加強宣導、約制,防範發生販毒、槍擊、聚衆鬥毆滋事及酒客酒後駕車等情事。
對於發生上述違法情事之場所,將依警職法將該處所列爲治安要點,採重點及密集方式會同各相關行政單位,執行聯合稽查臨檢及路檢,結合交通違規取締及酒測等勤務,加強執法強度,打擊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