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養雞場擴建惹民怨 居民:要臺積電、不要養雞電

嘉義縣太保市港尾裡一處養雞場擬擴建,引起地方居民不滿,今天到縣府拉布條抗議,並遞交陳情書。記者黃於凡/攝影

嘉義縣太保市港尾裡一處養雞場將擴建,數十名里民今天集結抗議,高舉「我要臺積電,不要養雞電」等看板,質疑業者購買歇業養雞場擴建,要求依新的自治條例申請畜牧登記證。農業處表示,業者合法申請,將逐步修法完整規範,下次臨時會提出審查。

農業處表示,嘉義縣畜牧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2016年施行,該養雞場2008年4月16日覈准登記,業者在原畜牧場場址範圍內申請容許使用,由非開放式雞舍重建爲密閉水簾式雞舍,非屬自治條例定義新設置畜牧場,因此無須重新檢討距離。

自救會會長黃周林說,畜牧場在港尾裡西南邊,是居民必經要道,距離大部分住家不到300公尺,最近一戶更只有100多公尺,吹南風瀰漫臭味,聞雞屎味10多年苦不堪言,經抗議、檢舉後,歇業多年,2年前將土地及畜牧登記證轉手賣給新業者。

市民代表林淑勉說,原畜牧場2008年興建,新業者接手後全都剷平,再重建新畜牧場,4500平方公尺變成1萬7000平方公尺,面積增加3倍,飼養數量還從2萬隻增加至9萬隻,應符合新的自治條例規範,重新申請畜牧登記證,盼縣府退回建照。

議員何子凡說,業者高價收購畜牧場,就可不受新法規範,應趕快修法補漏洞,盼修法後勿再出現漏洞。議員王啓澧說,自治條例公佈後,地方面臨許多難題,新法無法涵蓋全部問題,呼籲縣府檢討修正自治條例,改善不合時宜之處。

農業處長許彰敏說,民衆反應自治條例「新設置畜牧場」、「畜牧場增(擴)建、改建」定義不明確,目前正研議修法,使文字內容更加精準,從源頭解決問題,避免爭議事件發生,新法需分階段修法,將在下次臨時會提出。

嘉義縣太保市港尾裡一處養雞場擬擴建,引起地方居民不滿,今天到縣府拉布條抗議,並遞交陳情書。記者黃於凡/攝影

嘉義縣太保市港尾裡一處養雞場擬擴建,引起地方居民不滿,自救會會長黃周林(右2)、市民代表林淑勉(右1)今天到縣府遞交陳情書給農業處長許彰敏(左2)。記者黃於凡/攝影

嘉義縣太保市港尾裡一處養雞場擬擴建,引起地方居民不滿,今天向副議長陳怡嶽(前排右2)遞交陳情書。記者黃於凡/攝影

嘉義縣太保市港尾裡一處養雞場擬擴建,距離最近一戶僅約150公尺,引起居民不滿。記者黃於凡/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