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重拳出擊!禁止銀行與第三方網絡平臺合作攬存
(原標題:監管重拳出擊!禁止銀行與第三方網絡平臺合作攬存,已開展的立即終止!中小銀行壓力山大?)
互聯網存款產品從支付寶、騰訊理財通、京東金融、美團金融、度小滿等“下架”之後,或再遭一擊。
當前正處年末攬儲季,地方監管部門出手規範市場攬存行爲。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一份華東地區某銀保監局於12月24日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轄內存款市場若干問題的通知》提出“治理結構性存款亂象;治理各類‘創新’存款亂象,規範定價計息;治理‘以貸轉存、以票引存’亂象,嚴防資金空轉;治理存款組織亂象”四大監管要求。
對於近期備受關注的互聯網存款產品,該局在上述《通知》中明確要求,“轄內各類型銀行機構不得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或與其他第三方中介合作的方式吸收存款,已經開展合作的,即日起下架相關存款產品,終止合作。”
銀行發行互聯網存款產品也被叫停
備戰年終考覈,年底往往是銀行攬儲衝刺季。但12月份以來,互聯網高息存款、靠檔計息等創新存款業務因風險隱患引起銀行,尤其是主管監管部門屢屢發聲,而一些地方監管部門或已在規範轄內存款市場上有所動作。
上述《通知》稱,該銀保監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今年下半年以來,非理性攬存現象擡頭,干擾區域存款市場秩序,推高負債端成本,加劇銀行自身負債結構的脆弱性和流動性管理壓力,影響貨幣政策傳導有效性。
《通知》稱,爲規範轄內存款市場秩序,引導銀行業穩健經營、服務實體,特針對當前突出的四類存款亂象,監管部門提出“治理結構性存款亂象,迴歸業務本質”、“治理各類‘創新’存款亂象,規範定價計息”、“治理‘以貸轉存、以票引存’亂象,嚴防資金空轉”以及“治理存款組織亂象,淨化營銷環境”四點監管要求。
對於近期引起市場廣泛關注的互聯網產品理財產品,在上述“治理存款組織亂象”中,該《通知》第一條就要求:“進一步規範存款吸收行爲,不得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或與其他第三方中介合作的方式吸收存款,已經開展合作的,即日起下架相關存款產品,終止合作。”
其餘幾條要求分別爲:
二是嚴禁與票據中介開展合作或授意默許企業與票據中介合作,助長存款或理財產品質押循環開票開證等業務非常規增長,加強監測跟蹤,對於疑似與中介合作的客戶,准入上從嚴把關。
三是加大員工行爲排查力度,嚴查員工與外部中介內外勾結有組織攬存行爲,對於涉嫌違法犯罪的堅決移送。
四是嚴格遵循存款偏離度管理相關監管要求,重申不得設置存款時點考覈指標,杜絕存款“衝時點”。
除此之外,該《通知》要求“治理結構性存款亂象,迴歸業務本質。”
該通知稱,要嚴格落實《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業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的通知》有關結構性存款發行資質、產品設計、風險管理,銷售管理、信惠披、會計覈算、資本計量等方面的監管規定,如嚴禁發行“假結構性存款僞結構性存款”、不得設定保底收益率等;銀行各分支機構嚴禁銷售不合規“結構性存款”。同時,還要求加快壓降結清過渡期結束前發行的不規範結構性存款產品。
對於此前爲市場關注的“拼多多”的攬儲行爲,該《通知》明確要求,不得通過“存款拼團”等方式變相突破大額存單起購門檻。
該《通知》稱,要切實遵守該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規範定價行爲,不發行定價突破或者變相突破存款利率自律機制限制的產品。
對於各類“創新”存款,該《通知》要求規範亂象、規範定價計息。該《通知》要求嚴格執行存款利率和計結息管理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計付存款利息,不得對未約定期限的保證金存款,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隨存隨取)部分靠檔計息或仍按原定期期限計息,不得通過縮短利息支付週期、發放加息券、現金獎勵等方式變相提高存款產品利率。
該《通知》提出,要加快推進各類不規範“創新”存款產品的整改工作,相關產品暫停發售,宣傳展示同步清理下架,存量業務穩妥有序退出。
同時,該《通知》提醒,要高度警惕“以貸轉存、以票引存”老問題在當前環境下出現新變種。
攬儲工具受限,中小銀行“壓力山大”?
從資金面看,今年歲末存款市場偏暖。興業研究分析師郭益忻認爲,今年11月存款同比增速爲10.7%,增速回落,但仍保持年內較高水平;不同於過往兩年零售強企業弱的情形,今年企業存款、零售存款均有較好表現,前11個月較爲突出的表現,也意味着年底無需再做衝刺。
但當前靠檔計息、結構性存款、大額存單等往年市場上的攬儲“利器”,在今年嚴監管態勢下日趨規範。在監管屢次表態互聯網存款導致無證駕駛、擾亂存款利率市場、突破地域限制、流動性隱患突出、資產端風險增加、對中小行流動性管理帶來挑戰等問題之後,互聯網存款也停止新增發行、明顯收縮。
這之中,尤其是不少中小銀行,每逢年終攬儲競爭激烈,今年壓力可能尤其大。“監管合規要求加強,加上普通存款對投資者吸引力下降,當下銀行攬儲壓力未減。”融360大數據研究院分析師楊慧敏認爲,市場上利率水平基本平穩,但是“實則競爭激烈,銀行內部考覈壓力大”。
以互聯網存款產品爲例,券商中國記者此前曾對11家第三方互聯網平臺的存款類產品不完全統計,由城商行、民營銀行、農商行等中小銀行發行的產品數量合計佔比近9成;產品期限以3-5年居多。存取便捷、相對高息等產品特徵,加上互聯網平臺流量作用,一度讓互聯網存款類產品成爲中小銀行尤其是民營銀行攬儲利器,有民營銀行2019年存款規模翻番。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爲,這只是部分銀行、局部轄區內的市場規範動作,對銀行體系流動性衝擊或有限。開源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告訴券商中國記者,以互聯網存款理財爲例,相關銀行存款規模佔比只有4.1%,“體量多較小、存款規模佔比不高;此外,多數銀行同業市場參與度較低,疊加治理過程平穩有序,銀行體系受到的流動性衝擊相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