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屍泥醉妹 揹她去公廁性侵!賤男關完驅逐出境
阮男撿屍泥醉妹,揹她去國宅公廁指侵得逞。(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一名越南籍阮姓男子,去年(111年)12月13日凌晨3時許,發現一名女子(A女)泥醉意識不清,獨自蹲坐在路旁,阮男色心大起,竟將A女揹到附近國宅公廁內,予以強吻、撫摸胸部後指侵得逞,A女驚醒後大聲呼救,阮男才罷手並逃離現場。
法院審理,阮男對犯行坦承不諱。法官審酌,阮男於本案發生前,並無前科紀錄,堪認其素行尚可。
法官考量,2人素不相識,阮男在路旁見A女不勝酒力、意識不清,利用A女酒醉不能抗拒,乘機性交得逞,足見阮男未尊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除造成A女精神及身體上痛苦,阮男對陌生人隨機而爲性犯罪之行爲,影響社會治安甚鉅。
法官認,阮男並未與A女達成和解或是取得寬恕,目前無業,生活所需仰賴在越南的家人匯款等,日前依法判決,阮男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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