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客電臺23日開播 NCC覈准廣播執照申請案
▲講客電臺將在23日正式開播,NCC21日審查通執照申請案。(圖/資料照)
講客廣播電臺將在週五(23日)正式開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21日)審查通過講客廣播電臺的廣播執照申請案。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該電臺先行開播臺北竹子山和高雄中寮兩個轉播站,可涵蓋臺灣北部和南部區域,等未來所有建設完成後,可涵蓋全臺主要客家族羣分佈區域。
NCC發言人翁柏宗指出,講客廣播電臺去年11月17日取得廣播事業籌設許可後,依照營運計劃已經完成第一期建設並取得該期所有電臺執照,因此依據通訊傳播基本法精神、廣播電視法和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相關規定,准許核發該電臺的廣播執照,供客家族羣語言和文化的傳承。
對於外界批評講客廣播電臺的成立是違反廣播電視法中「黨政軍條款」,翁柏宗表示,該電臺是根據廣播電視法第5條第1項前段所設立的公營廣播事業,並沒有違反黨政軍相關規定,若未來根據客家基本法轉型爲財團法人經營,則爲廣播電視法第5條第1項後段的民營廣播事業,制度上更能符合媒體專業自主性。
至於該電臺未來由客家財團法人經營?還是納入公廣集團?NCC表示,因爲涉及國家公廣集團政策,應由文化部、客委會和原民會等單位就整個公廣制度、經營綜效和頻譜使用效率上通盤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