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離異父母共親職 花蓮戶政第一線人員將成種子教師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針對「離異父母親職」的議題,花蓮可謂走在全國最前端。(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18日邀請縣內各戶所人員辦理離異父母共親職研習,聘請社團法人花蓮縣兒童家庭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秋芬暢談「子女會面與扶養的溝通協調技巧」;花蓮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易新福講述「離婚調解~淺談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培養第一線人員成爲種子教師教導離異父母共親職的觀念,爲孩子創造最大的利益

面臨臺灣社會當今離婚率居高不下,且八成五離婚案件均在各戶政事務所由夫妻雙方合意登記即屬完成,對未成年子女親權之保障實屬欠缺。花蓮縣政府繼去年對縣內所有戶政人員實施「離異共親職」之觀念宣導教育後,18日再度邀集縣內各戶政人員,教導離異父母,即使離異,對於子女的成長仍須共同分擔照顧、教養責任整體社會氛圍才能更加友善進步。

花蓮縣政府在2015年臺港兩岸論壇時,就探討過「離異父母共親職」議題,可謂走在全國最前端。新加坡香港對於兒童權益腳步走得很快,但臺灣普遍仍未意識到離異父母合作、以孩子爲最大利益考量,導致兒童受到的傷害不斷複製,持續影響下一代。

▲徐榛蔚感謝第一線戶政人員在辦理未成年子女父母離婚登記時,適時喚起家長對於親職合作的重視。

第一線戶政人員以豐富的實務經驗,在辦理未成年子女父母離婚登記時,適時喚起家長對於親職合作的重視,共商最符合孩子需求的照護安排及會面方式,並尋求專業資源協助,讓孩子瞭解即使父母離異,也不會失去任何一方的愛。

戶政單位作爲觸及離婚人口的最後一道關卡,花蓮縣政府首創於縣內各戶政單位,撥放3分鐘離異父母共親職教學影片、去年起推出離婚協議書新版本,加入未成年子女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扶養費之約定、未會面交往方式等內容,盼保障孩童權利;除了戶政,縣府也積極透過不同社團宣導,希望減輕戶政人員的辛勞

民政處處長江東成亦指出,多數離婚協議系由當事人自行擬定,爲快速完成離婚手續,或缺乏正確法律觀念及離婚談判現場的權控關係下,很容易導致對子女親權行使的規劃不周,或訂定顯失公平之協議內容。近年花蓮縣政府積極推動「離異父母共親職」理念,倡導離婚父母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作爲優先考量,形成合作式的同盟關係,共同承擔未成年子女的照護與教養責任,「合作探視,親情延續」是離異父母給孩子最大的寬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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