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嚴法該不該修?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迴應了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提出,現在的戒嚴法,有沒有違反憲法?張文貞迴應,憲法39條戒嚴程序從過去到現在沒有修改,憲法文字是開放有立法形成空間。(摘自立法院直播)
立法院10日進行司法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資格審查,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前往備詢。(姚志平攝)
南韓3日深夜緊急戒嚴,民進黨發文力挺卻又刪除,引發各界譁然,國民黨也提出修我國戒嚴法。立法院全院委員會10日審查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的人事同意權,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提出,現在的戒嚴法,有沒有違反憲法?張文貞迴應,憲法39條戒嚴程序從過去到現在沒有修改,憲法文字是開放有立法形成空間。
葉元之表示,南韓3日緊急宣佈戒嚴,很快解嚴,是因爲國會議員翻牆進入國會通過解嚴案,類似狀況在戒嚴法沒有很明確規定,第一條是總統宣佈戒嚴,1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果南韓的狀態發生在臺灣,可能還在戒嚴。葉元之續指,當時南韓戒嚴,結果民進黨挺尹錫悅,萬一民進黨宣佈戒嚴,現在的戒嚴法規範,有沒有違反憲法?或是沒有講清楚?
張文貞迴應,目前中華民國隊於緊急況相關的法制,只有戒嚴和緊急命令,緊急命令憲法增修得比較完善,但是憲法39條戒嚴程序,從過去到現在沒有修改,因爲這樣子,憲法文字是開放有立法形成空間,對於立法政策,作爲司法背景不便表示意見,但憲法增修和立法政策形成空間是可以做,戒嚴法1個月規定,是過去遷臺後都沒有過增修。
葉元之追問,沒有機制可以立刻解嚴?你也是法學教授,想問一下你的看法。張文貞說,憲法第39條規定,總統依法宣佈戒嚴,須經立法院通過或追認,憲法所規定的範圍內,沒有規範立法院追認時間,是給予立法院的空間,不需要受到戒嚴法第1條的拘束,至於剛剛問1個月期間問題,是憲法第39條授權立法院,確實是立法院做立法修法的空間。
葉元之反問,可以修改戒嚴法讓法律更明確?張文貞說,確實是立法院修法形成的空間。葉元之說,民進黨說能不修就不修,如果民進黨對於戒嚴譴責,大家比較放心,但是當時是力挺,還說南韓國會被北韓勢力滲透,纔會衍伸是否修戒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