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打詐子法29日上路

「金融打詐子法」預告期滿,今(29)日上路,銀行業已在日前接到通知,未來在加強照會機制下,只要銀行發現疑似詐騙案,可向其他銀行照會、甚至請求提供詐騙款項的收款帳戶姓名等資訊,並主動提供異常帳號通報司法警察機關,達到即時攔阻及加快返還受害者遭詐金額。

金管會指出,金融打詐子法規範四大機制:同業照會、通報司法警察機關、金警聯防、被害人遭詐騙匯出款項返還。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昨日解釋,過去詐欺集團會利用多層帳戶「過水」漏洞,在第一層、第二層甚至第三層帳戶沒有受害人,無法通報爲警示帳戶。

林志吉指出,金融打詐子法上路後,這些過去沒有受害人的疑似詐騙帳戶,只要銀行發現有異常態樣,就可通報司法警察機構,並依其指示控管,包括圈存遭詐欺款項等。

最重要的是,金融打詐子法訂定銀行間照會機制。林志吉舉例,未來受害者透過匯款A銀行,向受款B銀行照會,B銀行可以依照A銀行請求,提供「存款帳戶戶名、開戶日期、年齡、職業類別以及開戶後的交易目的」等,甚至可以知道,該存款帳戶交易過去是否已經受到銀行監控,包括銀行過去可能認爲這帳戶短期有密集大筆金額匯入匯出,而啓動的若干監控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