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刺死女友後落跑!臺中男辯「相互打鬧誤傷」 判刑16年半
▲臺中一名劉姓男子拿水果刀刺死女友,遭判16年半。(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劉人豪/臺中報導
臺中劉姓男子2023年12月31日跨年夜,酒後與李姓女友起口角,拿水果刀刺死女友,臺中地院今(13)日依殺人罪,判16年6月。
劉男於2019年與李女交往後,同居在臺中市后里區租屋處,劉男2023年12月31日晚間10時許,在租屋處,飲酒後與李女發生口角爭執,從桌上拿起水果刀,朝當時坐於牀緣李女前胸及左側側胸壁刺入,造成李女失血並坐於牀邊摀住傷口。同住友人酒醉起牀如廁時,發現地上留有大灘血跡,旋即撥打119呼叫救護車,將李女送醫急救,不過李女仍因上開刀傷致右胸腔氣胸血胸、右肺扁塌和大量失血,於2024年1月1日凌晨宣告死亡。
警方後續詢問在場的劉男本案發生經過,劉男推稱與女友相互打鬧時不慎誤傷,且不同意警方進入屋內查看,因醫院通報李女到院前已死亡,警方認劉男涉有重嫌,返回案發現場,不過劉男已逃離現場,經警拘提到案,劉男供稱,因爲害怕被抓,所以就騎電動車逃離現場。
國民法官法庭審酌,劉男與李女爲同居男女朋友,本應相互照顧扶持,竟因與細故爭執,即心生不滿,於飲酒後,持水果刀刺死李女,劉男雖坦認犯行,面對自己過錯,但自案發後迄今,除開庭時表達歉意外,並無以其他更具體或實質方式表達歉意,未有積極彌補過錯作爲,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