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全面掌握六國安機關 國安會:金溥聰合憲依法

記者陳弘修臺北報導

針對部分人士批評國安秘書長金溥聰警政署調查局機關聽取簡報是「違憲越權」,國安會8日表示,基於維護國家安全需要,在國安局統籌下,金溥聰至國安團隊相關機關聽取報告,完全合憲依法,也符合國家安全會議職掌之需要。

國安會8日發佈新聞稿指出, 金溥聰上任後,爲深入瞭解國安、兩岸等相關情勢變化,至今視察包括調查局、警政署、移民署等國安團隊相關機關,以瞭解國家安全工作當前現況,並未涉及各機關法定權管工作,未來也會持續定期至國安團隊相關機關視察業務並聽取簡報,包括海巡署、軍情局、憲指部等單位

換言之,金溥聰未來將以國安會秘書長身份全面掌握軍警調系統業務與現狀,而根據國安會說法,在這些系統下的機關單位目前則有六個,包括警政署、海巡署、移民署、調查局、軍情局,以及憲指部。

國安會表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與「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規定,國安會爲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諮詢機關。另依據「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安局對情報機關或視同情報機關,負有統合指導、協調、支援之責。國安局隸屬國安會,因此金溥聰在國安局統籌下,視察國安團隊相關機關,乃職責所在。

國安會強調,民國九十六年兩岸擴大開放交流至今,已有一千一百餘萬人次之大陸人士來臺,未來金溥聰也會至全國瞭解反情報滲透、反情報佈署等業務。這些工作攸關國家安全,更屬國安會基本職責。

國安會也表示, 部分人士動輒以「濫權、違憲」的錯誤說法誤導社會; 部分民意代表與所謂「法界人士」,未能切實瞭解實情逕予批評,國安會亦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