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土城「鼎玉鉉」鵝肉店縱火案 蔡興旺殺人罪判無期徒刑

土城鵝肉縱火案,主嫌蔡興旺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記者林裕豐新北報導

發生在106年11月30日土城「鼎玉鉉」鵝肉店縱火案,上午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主嫌蔡興旺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林家寶依殺人罪判刑15年,黃煒傑依殺人罪 13年。

蔡興旺、林家寶、黃煒傑3人前往土城區鵝肉店潑灑易燃甲苯香蕉水油漆,不顧店門口有5爐具正在烹煮,仍朝烹煮區潑灑,引發大火,造成張姓員工當場死亡;廚師和兩名女住戶受傷,老闆娘送醫搶救多日後仍傷重不治,共2死3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