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一張圖看懂全國休假 網:民進黨還有有良心的人
勞工休假的議題近日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問,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也在臉書上發表一篇題爲【公平?從宣稱國定假日全國一致 ,檢視臺灣勞工《有薪休假》的不公平】 的文章,痛批勞動部宣稱在《國定假日》全國一致,根本「是欺負勞工」!
全文如下:
【公平?從宣稱國定假日全國一致 ,檢視臺灣勞工《有薪休假》的不公平】依據勞動基準法,勞工《有薪休假》包含例假、國定假日,以及特別休假。
(1)比較其他國家,一旦國定假日刪減爲12天,如果在將特別休假(年假)納入計算,與全球相較,臺灣排名更是遠落後。
臺灣有薪休假(特休+國定假日)19天不如日本的26天、韓國的27天及香港的23天,僅贏過新加坡、中國、加拿大、墨西哥。
(2)因應《非典型就業》逐漸取代以往的僱用模式,歐盟規定所有成員國每年的帶薪休假不少於4周,包括全職和非全職員工。
還規定所有人,凡工作滿3個月以上的都應享有假期,並按時間比例計算假期,即工作3個月可以享受一週假期,工作6個月可以享受兩週假期,以此類推。而日本是工作前半年即有10天有薪休假,韓國是滿一年就享有15天有薪休假。
(3)如果《有薪休假》要齊一來比較特休假的差異,查勞動部104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有關勞工工作年資、平均換過幾個工作、目前工作平均年資及特別休假天數情形。
勞工工作總平均年資幾3.9年,換工作平均次數2.3次,平均年資7.5年,特別休假平均天數爲13.4天 ,相同的年資對照公務人員可是享有21天特別休假。
(4)勞動部既要強調《有薪休假》要全國一致,勞工與公務人員的休假是否真能全國一致?公務人員一年有5天的有薪事假(家庭照顧假 ),超過5天要扣薪,但是沒有請假的天數上限 。
勞工一年只給14天事假, 而且沒有工資 ;公務人員病假一年28天薪資照給 ,勞工病假未住院者,一年請假不得超過30天,工資折半 。所以勞動部只宣稱在《國定假日》全國一致,根本是欺負勞工!
(5)縮減工時爲40小時是ILO 1935年頒訂第47號公約,建立「每週工作40小時原則」,1962年爲實現每週工作40小時原則。
根本就不存在與公務人員一致的問題,更何況勞工與公務人員的休假標準從來都沒有一致過。勞動部卻以全國一致來掩飾上述剝奪勞工年假的事實。
對於林淑芬的發文PTT鄉民也迴應表示,「 QQ..DPP原來還有有良心的人~~」、「需要更多立委給蔡英文施壓 林全也只是個魁儡」、「我記得她在陽明山的事ㄏㄏ 看她會不會變DPP雷神囉」、「不是二黨一樣爛 是DPP比KMT還偏資方多了」、「臺灣什麼時候纔會有左派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