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母出庭哭喪臉 法官嘆:美金都敢燒了,看開點
▲林益世一家全涉案,今出庭將決定是否繼續境管。(圖/東森新聞)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因收賄6300萬元,遭高等法院判刑13年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80萬元。高院17日上午傳喚林益世、妻子彭愛佳和林母沈若蘭及2名舅舅出庭,將決定境管是否延長。林益世聲稱,要照顧病母和妻小,請求減少報到頻率,而高院評議後將以書面做出裁定。
林益世6年前擔任立委時因協助中鋼下游廠商續約,涉嫌要求索取賄賂,連妻子、母親及2名舅舅都涉案。一家人自2012年7月特偵組偵辦起,便遭到限制出境,如今5人限制出境出海及林益世限制住居的處分將於30日到期,最高法院因此囑託高院代爲訊問,是否繼續維持。
林益世在庭上表示,自己得兼顧分住在高雄與臺北的病母和妻小,每晚到派出所報到後,不但得立刻搭車北上和妻小團聚,隔日上午還得再搭車南下,因此請求改爲每週到派出所報到一次。
▲彭愛佳在庭上哽咽哭泣,強調自己不可能會逃亡,希望能解除境管。(圖/東森新聞)
當時爲掩蓋兒子罪證、在家火燒95萬元美金的沈若蘭,被依湮滅刑事證據罪判刑5個月、易科罰金15萬元;今日她在律師陪同下出席,表明二審時已有易科罰金,因此不需再被限制出境,但檢察官認爲她涉嫌貪污、洗錢等罪,應持續境管;受命法官錢建榮眼見沈若蘭神色哀慼,忍不住勸她:「看開點,美金都敢燒了,不要愁眉苦臉,這樣日子不好過」。
彭愛佳在庭上強調,自己沒有任何不良紀錄,且「我一、二審都無罪,沒有逃亡必要!」要求解除境管,哽咽表示自己已重回新聞工作,常需要出國出差,若繼續限制出境,可能會影響工作。
法官雖得待合議庭評議後再做裁定,但他也不忘向5人表示,高院代訊問後若裁定繼續境管,可對此聲請釋憲,以釐清相關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