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兩點夜哨累翻...他忍不住打瞌睡!被軍法判刑下場慘了
海軍陸戰隊99旅戰車營的一名羅姓下士日前在執勤的時候,不小心打了瞌睡,沒想到這個小動作害他被移送法辦,且他先前就有過違規定紀錄,法官審酌後,將該士兵依陸海空軍刑法判刑兩個月。
22歲羅姓下士去年11月16日凌晨在臺南白河區的陸軍南區聯合測考中心值勤,於凌晨2點到6點的時候擔任安官衛哨,但是這個漫漫長夜時間實在難熬,他不小心在椅子上睡着了,結果還被督導的王姓女上尉發現,循線上報。
軍方召開士官評議委員會後,羅男承認有在值夜哨時睡着,軍方發現,這已不是羅男第一次犯錯,去年在7月時就曾因爲職役罪被判拘役30天,不到半年的時間又再度違反法紀。長官認爲,衛哨睡覺影響到營舍安全,且半年內再違反規定,不能隨意懲處,因此將該男移送法辦。
臺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羅男身爲現役軍人,睡覺的行爲的確會影響到單位安全,依照《陸海空軍刑法》的規定可判5年以下刑期。法官考量到羅姓下士高職畢業,是最基層的下士士官,犯案後也坦承是因爲精神恍惚而睡着,判其刑期2個月、得易科罰金。《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第1項明定,「衛兵、哨兵或其他擔任警戒職務之人,因睡眠、酒醉或其他相類之情形,而廢弛職務,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