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參政 綠操作兩國論掀一中憲法論戰

陸配參政法規爭議

民衆黨不分區立委預計任滿2年替換,排名第15名的陸配李貞秀有望遞補,陸委會卻認爲依據《國籍法》,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藍委痛批民進黨玩文字遊戲,操作「兩國論」來挑戰「一中憲法」;李貞秀直言,政府保障陸配參政權,當選了卻不能就職,有夠荒謬。

陸委會以《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兼具外國國籍者,擔任公職前,應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到職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要求李若要就任立委要放棄國籍。

然而實務上,陸配無法取得放棄中國籍證明。李貞秀怒嗆,要她提出中華民國憲法不承認的「國家」國籍放棄證明,非常不合邏輯,陸委會應先裁撤;而且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配居住滿10年可取得參政權,卻不得就職,「不能就職,還有必要參選嗎?」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質疑,民進黨在玩文字遊戲,如果要陸配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就是認爲在法理上有這個國家,但按照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憲法,就是中華民國」這就是爲何陸委會在立法院被分在內政委員會,民進黨如果硬要扯,就應該修憲、廢掉陸委會才符合邏輯。

「民進黨吃憲法自助餐!」葉元之炮轟,民進黨動不動把憲法搬出來,國民黨做什麼就說憲法很重要、叫大法官出動釋憲,現在卻不遵守憲法,「話都給他們講就好了」。他大酸,民進黨這麼愛釋憲,乾脆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行政法組織法》裡面的陸委會都拿去釋憲,每天搞意識形態,人民很厭煩。

有別於執政黨引述《國籍法》,綠委沈伯洋反提案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須提出「喪失原國籍證明」,沈說,「不可能有人認爲中國政府跟臺灣政府是一個政府吧」,兩者治權是分開,所以纔會有兩岸條例。如果以後把中國定義成外國,當然全部迴歸《國籍法》20條最乾脆,但現在要解決陸配從政問題,最符合法律架構的做法就是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至於陸配拿不到放棄中國籍證明,沈表示,「那是中國的問題,不是臺灣的問題」,中國政府讓他們不能放棄,要去問中國政府,不能因一個獨裁國家的規定,就要迎合它,沒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