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敲山震虎 已達嚇阻政治效應

香港國安法》通過生效,對香港達到寒蟬效應震懾力。圖爲臺灣挺港活動畫面。(本報資料照片

大陸完成《香港國安法》的審議通過生效,對內安撫大陸民心,對香港達到寒蟬效應的震懾力,對西方國家乃至臺灣,也達到嚇阻作用,揮舞法律利劍,達到「敲山震虎」的功效,從條文細節看,處處顯示這是充滿威嚇性強勢法令

大陸在2015年就制定了《國家安全法》,大陸《刑法》的102-110條,也有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等國家安全的相關規定,有人批評香港從此進入「一國一制」,大陸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昨就直言,「如果要搞一國一制的話,事情就簡單了」,何必大費周章量身訂,訂定此法除體現「一國兩制」,也要收到各種內外政治功效。

對香港,形成寒蟬效應。被視爲民主派精神領袖的香港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本土學者陳雲,相繼退出政壇社運界、「港獨」人士陳家駒棄保潛逃,港獨團體「香港衆志」的核心成員黃之峰羅冠聰等宣佈退出,衆志進而宣佈解散。通過前短短不到一週,反對派指標人物的「跳船」、解散,都顯示該法的震懾力。

對西方和臺灣,也達到一定嚇阻。若用白話總結《香港國安法》,就是人我派、錢我出、事我管、刑我判;別在我這鬧事,誰鬧事都不行、躲到哪都沒用、別想輕易保釋。此法生效後,很多人感嘆,這輩子再也不要踏入香港,也不願到港轉機了。

《香港國安法》也是部強勢法令,駐港國安公署位階上,完全不受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構管轄,若與香港法律不一致,解釋權也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翻成白話就是「管不到我、必須配合、我說了算」。《香港國安法》,在兩岸關係國際關係上所收到的政治效應,絕對不亞於法律帶來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