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 Messenger 遭判違反個資 臺哥大:觀念錯誤、將上訴
臺灣大哥大推出的即時通訊軟體《M+ Messenger》遭到投訴指稱聯絡人所屬電信業者功能違反個資法,遭臺北地方法院判決臺灣大哥大要求刪除相關資訊,並象徵式判賠臺幣 500 元,外界認爲該案件屬於商業糾紛;對此,臺哥大今天(10/28)下午舉辦說明會,認爲臺北地院觀點有諸多謬誤,一但此案成爲判例,將扼殺本土文創、數位內容與數位匯流的發展空間,將在 20 天內提出上訴。
臺灣大哥大在記者會後隨即發佈聲明,認爲《M+ Messenger》即時通訊軟體 APP 提供公開資訊的電信業者別功能,屬於「貼心的設計」,而且「深獲用戶好評」,然而此一客戶服務 APP,卻遭有心人士屢次抨擊提告,不禁讓人聯想是否別有目的。
▲針對《M+ Messenger》在通訊錄顯示門號所屬電信業者,地方法院接受民衆投告,並象徵性判賠 500 元一案,臺哥大聲明這項判決很明顯觀念狹隘,並將會扼殺本土文創發展機會。(圖/截取自App Store)
針對臺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臺灣大違反個資法,應賠償五百元一事。臺灣大發表以下聲明,並表示深感遺憾,不希望因此帶來非理性的連鎖效應,更希望外界能進一步關注新創產業的成長與研發,共同擴大數位內容服務市場,預計在 20 天內再提出上訴,針對臺灣大哥大聲明,我們整理如下:
1. 提供門號所屬電信合法、合理:行動電話撥打網內或網外號碼時,其費率具有相當差異。爲方便消費者判斷所撥出之行動電話號碼爲網內或網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除於官網公佈配發給電信業者前五碼電話號碼之分配資料外,於開放號碼可攜服務後,亦要求業者提供手機輸入統一簡碼「57016」查詢之功能,民衆手機直撥「57016」輸入號碼後,即可查詢對方行動電話號碼所屬業者。M+ Messenger即爲「57016」之APP版,基於消費者利益,透過電信公司標示功能,方便用戶獲知通話號碼屬網內或網外,讓用戶得以利用網內互打,有效節省通話費。
2. 國外已有廠商提供類似功能:如美國有可查詢手機號碼所屬的電信公司之網站(Reverse Phone Lookup, Reverse Phone Directory | PeopleFinders);日本亦有提供「查詢電信提供業者」的網路軟體(http://conexsoft.fujigoma.com/sms/;https://www.ezsms.biz/ja/faq/carrier-search-api/)。部份提供辨識所屬電信商之APP,其創意更吸引獲南韓網路服務公司以逾3億臺幣的高價進行併購。國際間關注焦點皆在其獨特的創意與應用,此一案例將連帶阻礙本土APP、新創事業的發展與進步。
3. 該判決觀念狹隘、扼殺本土文創發展空間:日前行政院才因資安疑慮,通令所轄機關禁用行動通訊軟體LINE處理公務,並評估採用本土行動即時通訊軟體。M+ Messenger是一款由國人自制研發的即時通訊軟體,臺灣大哥大希望藉由投入即時通訊軟體開發,除嚴謹保護國人個資外,還希望能以在地化融入本土文創,帶動創意產業、數位內容與數位匯流的發展。針對此一狹隘的解釋,將扼殺M+ Messenger的發展空間,試問本土通訊軟體將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