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豬仔到柬埔寨 角頭臨演判刑18年

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成員李振豪(左),把國人當成豬仔賣到柬埔寨。(本報資料照片)

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成員李振豪,誘騙民衆後把他們當成豬仔賣到柬埔寨,這起案件引發關注,政府因此成立打詐國家隊,案經檢方起訴李等9人,臺北地方法院斥責他們惡性重大,13日依買賣人口罪將李重判有期徒刑18年,另8人分別判處11年到16年6月不等刑期,沒收9人犯罪所得共367萬9180元。這也是臺版柬埔寨案爆發後,首起法院重判案件。

判決指出,陳思瑋、林晉宇等5人從2021年11月起,與柬埔寨共犯組成買賣人口犯罪組織,他們用高薪工作、幫忙清償債務等理由,誘騙民衆到柬國工作,但實際上是以每人數十萬元的代價,將受騙者賣到柬埔寨。

受騙的民衆到柬埔寨後,被迫從事詐騙工作,護照遭收走,被要求付高額贖金才能返臺,人身自由受到嚴重限制,且被害人如果不從或業績不好會被毆打、體罰、關進小黑屋,甚至被轉賣。

陳思瑋等5人,去年2月至5月5日被警方查獲前,與李振豪、陳均翰等4人另組成相同性質的買賣人口犯罪組織,該組織以李振豪爲首,也從事將民衆拐賣到柬埔寨的犯罪行爲,被賣到柬埔寨的受騙者則遭凌虐及囚禁,被迫從事詐騙工作。

李振豪等人各別依照在組織內負責的工作,獲得相對應的報酬。其中李在短短3個月,就賺了165萬3678元,其他8名同夥也各獲得數十萬到百萬元不等的高額不法利益;本案檢方起訴範圍,限偵查中已返臺的被害人,並非遭李等人賣掉的全部被害人。

臺北地院審理後,斥責李振豪等9人正值青壯,顯有以正當工作謀生的能力,卻不思用正當工作維生,竟爲獲取高額利益,就組成跨國性的買賣人口組織,侵害多名被害人的自由、身體、生命法益,嚴重危害個人法益及治安,置被害人於惶恐、無助之境而不顧,惡性重大。

合議庭將李振豪依19個買賣人口罪判刑18年、林晉宇共11罪判刑13年、陳思瑋共22罪判刑16年6月、黃炫逢共20罪判刑16年6月、楊家豪共9罪判刑13年、鄭學鴻共15罪判刑15年6月、陳均翰共9罪判刑15年、黃鈺真共7罪判刑11年、王契文3罪判刑11年,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